※ 引述《aq981334 (反記者,救台灣)》之銘言:
: 微軟只是為了多一筆錢算一筆錢在唬爛而已
: 他們本身賺錢來源根本不是個人用戶
: 而是企業以及機構。
: 管你正版、盜版,他們的目的從古至今都是提升市佔率以及讓人習慣他們的系統。
: 企業是個人組成的。
: 個人都使用Windows系統的話,未來到企業還是得用Windows。
: 當然一些影音編輯.伺服器等等除外。
: 但是這些都是少數而已。
: 不管是金融.軍事.交通管理.文書處理.資料統計,通通還是以Windows為主。
: 所以他們只是唬爛而已
: 他們好歹也是人好嗎?能多賺3000臺幣也是錢啊!,多唬爛看能讓幾個個人用戶轉正版也
: 好,全球有十幾億台電腦,扣除伺服器.超級電腦.企業等等,還是以個人用戶為大宗,只
: 要有1%的人正版轉盜版,他們收益至少可以支付許多基層員工的薪水了。
既然提到這個 本魯就依照以前打工時候的狀況做回覆
約莫5年前,本魯還在專職PT時候接洽過兩家律師事務所的工作
1.台灣微軟(後來娛樂部門有沒有獨立不清楚) 2.台灣新力娛樂
先說說1的狀況好了
當年的台灣微軟合作的律師事務所共有五家......分工的部分可能要由經歷過的30CM或
E CUP才能解釋,本魯不了解就無法解釋。
當時本魯接到律師事務所的案子表示桃園某處有要查盜版行為...
律師事務所聯合當地保智大隊(全名記不清了),共同突擊當時的商家
憑印象該店家是以工作室名義成立(無公司名稱及統編),並向桃園某政府機關承租
店面部分營業(旁邊還是福利站)
流程就...依照現場營業狀況、電腦維修數量做一一採證
採證的部分為 登陸機碼 侵權畫面.....etc....蒐證完成後由保智大隊交給商家人員
搜索票等等程序....
所以不要再認為個人戶不會被查了...會被查是因為....人際關係處理不當或其他原因
被舉報
2.新力娛樂的部分因為篇幅較長就......(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