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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住了怪叔叔 國中生慘遭摸胸抓鳥逼看A片
2015年11月25日13:57
43歲林姓男子2012年曾因猥褻少年遭判刑1年並緩刑5年確定,卻仍未悔改,竟在去年9月
趁對門鄰居12歲少年返家開門時,從後方偷襲摸「鳥」,同年10月,又強拉少年到家中,
解開少年制服鈕扣,壓在床強抱10分鐘,摸胸吻臉。新北地院開庭時,林男雖以80萬元與
少年和解,但法院認為林男為逞個人私慾而造成少年身心傷害,依兩次對未成年強制猥褻
罪判刑3年,可上訴。
已婚並育有2女的林男是電子公司操作員,2012年9月中午,在林口區某國中校園散步,撞
見14歲受害國中生和同學們在禮堂打掃,便指使受害國中生一人去講台打掃,被害人誤認
林男是老師而言聽計從,林男再詐稱遺失1千元,懷疑被害人撿走,要求搜身卻偷摸被害
人下體,被害人大叫「變態」,林男想逃離現場,遭黃姓男老師攔下報警處理,因林男無
前科,且家屬願原諒,一審依對少年強制猥褻罪判他1年徒刑,緩刑5年,須提供60小時義
務勞動確定。
但林男未悔改,將目標轉向前年搬到林家對面的少年。去年9月16日晚,林男趁少年母親
出差不在家,少年返家正拿鑰匙開門機會,上前攀談,接著從背後抱住少年,不顧少年拒
絕,將手伸入少年褲內直接抓摸下體。
同年10月1日晚,林男再趁少年放學,說有照片要跟少年分享,強拉少年到林家,並拿出
結婚及小孩照片,但少年毫無興趣,林男竟強解少年制服鈕扣脫衣,強壓少年在床,說要
抱1分鐘,結果卻抱了10分鐘,少年無力推開林男,再遭林男摸胸親臉,還播同志A片要少
年看,直到林男聽到少年父親疑返家開門聲,才放少年回家。
事隔10天,少年母親替少年複習公民課程,講解性騷擾意義,少年才說出遭隔壁叔叔猥褻
一事,母憤而報警。新北地院開庭時,林男一度還辯稱是跟少年「玩遊戲」,但法院認為
林男對少年摸下體、壓床、擁抱、摸胸及親臉,已逾越一般人認知「玩遊戲」,依強制猥
褻判刑;尚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1125/7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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