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
大律師提醒:以下十點特徵「你就是工具人」
完整新聞內文:
前一陣子大家在討論蕭博駿這個人,我發現有些特徵一定要整理出來給大家知道,免得以
後白白當了工具人,還幫愛人數鈔票,我想可以歸納成下列幾點:
1.平常不理不睬,有事才會聯絡:平常就把我們當作空氣,發生事情就會在臉書上打卡
cue我們。
2.經常略施小惠,但不會給應該有的待遇:cue你的時候會說好想你(的宵夜?)要你半
夜十二點從新莊送宵夜到陽明山,送完以後請立刻回家。
3.會讓你知道「給你這樣就不錯了,不然你還想怎樣」:送完宵夜以後,如果想多親一下
,就會立刻變臉。
4.不會給你正式的名分,對外都不承認兩人在交往:總之就是朋友,問這麼多幹嘛?
5.要你到就要立刻到,要你走就要立刻走:遲到三十秒,變臉!等等要約會,請立刻走,
我朋友會看到你!
6.什麼事都要跟他說,但他什麼事都不會跟你說:臉書上他的訊息永遠都是嗯、喔、去洗
澡,你打的字都可以得諾貝爾文學獎。
7.他的伴什麼都不會無所謂,但你一定要什麼都會:修電腦、接送當司機、請宵夜、買禮
物,搶演唱會門票,當然都是你!
8.別人作奸犯科可以,你不能有一點錯誤:他只不過沒來而已,但你怎麼可以遲到!
9.他出去玩,卻要你分擔人頭費,當然,你沒有參加活動:第二天要跟朋友開車去深坑,
你當然要幫忙付油錢啊!那天請在家幫我修電腦。
10.總是在寂寞或被欺負的時候才想到你:他在臉書上被罵必取,你一定要替他出氣的
啊!
不過,寫完這十點後,越看越詭異。這不就是美台關係嗎?原來我們不是中華台北,也不
是中華民國,我們的名字其實叫做蕭博駿。(本文摘自呂秋遠臉書)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51125/740040/
5.備註:
五樓你中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