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住職務宿舍惹議 王如玄:最短時間內搬

作者: Custody (雞鴨)   2015-11-26 12:01:28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與夫住職務宿舍惹議 王如玄:最短時間內搬離
3.完整新聞內文:
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陷入購軍宅及入住公家宿舍爭議,她今天早上接受媒體專訪時
表示,她跟先生住的不是首長宿舍,是職務宿舍,不管是他先生在高檢署或是法務部服務
期間,都是合乎規定、合法住在宿舍。
不過,王如玄也說,她參選副總統後,了解社會觀感很重要,會用高道德標準要求自己,
「我會在最短的時間之內,搬離職務宿舍。」王並強調,不覺得委屈,覺得應該是要用高
道德標準檢驗自己。(黃信維/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tinyurl.com/qeqq7mx
5.備註:
搬了就不用解釋宿舍管理單位調動的爭議嗎?
說好的十年攤提六、七十萬呢?打水飄送給下任房客嗎?
選後還會再申請嗎?房子會不會空在那邊等妳選輸再回來住?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5-11-26 12:02:00
可以把國民黨搬離台灣嗎
作者: sikadear (two.o.clock)   2015-11-26 12:02:00
落選再住回去,幹你娘
作者: query (進擊的思維衝擊)   2015-11-26 12:02:00
最短時間 沒多久就投票了啦 投完票 再搬回去就好
作者: Innnn (Solong,Etude)   2015-11-26 12:02:00
連繳水電管理費都可以拿來說嘴了,最好是不覺得委屈啦
作者: omage ( )   2015-11-26 12:02:00
送給下任房客?你傻了,當然要他加價買下阿!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11-26 12:02:00
阿不是一切合法坦蕩蕩,你那些說不明的軍宅炒作怎處理?
作者: lolic (lolic)   2015-11-26 12:03:00
被報才搬 高標準妳妹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種原罪)   2015-11-26 12:03:00
應該要最短時間內搬離台灣
作者: f731227 (牛脾氣)   2015-11-26 12:03:00
滾啦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11-26 12:03:00
跟蔡依珊去弄加拿大國籍一樣,笑死人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15-11-26 12:03:00
噁心 大宿舍理論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11-26 12:03:00
落選政務官就換一輪 不能著回去了吧
作者: alkahest (==â•­(′▽`)╯==)   2015-11-26 12:04:00
還有賣軍宅的錢要捐出來~~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種原罪)   2015-11-26 12:04:00
比照蘇嘉全 軍宅捐出來
作者: loveluthien (浪牙天)   2015-11-26 12:04:00
法律遇到中國黨都會轉彎,當然都合法
作者: tasogare (tasogare)   2015-11-26 12:04:00
9.2都會自動跳過玄玄的標題
作者: query (進擊的思維衝擊)   2015-11-26 12:04:00
如果有誠意 高標準 拿出來一億吧 交給國庫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11-26 12:04:00
在公職任內炒作軍宅獲利的部分請全數捐出,不然說再多都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5-11-26 12:05:00
誰敢搬進他那間,到時又一堆問題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11-26 12:05:00
沒有用啦www
作者: chaunen   2015-11-26 12:05:00
20161116晚上就搬回去了阿
作者: vicklin   2015-11-26 12:05:00
其實這個比起軍宅真的 只是小事 打這個效果不大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5-11-26 12:05:00
避風頭而已 沒事又可以搬回去了
作者: baiya   2015-11-26 12:05:00
王:我搬離而己 又不是要我老公搬 選輸後再住進去 科科科
作者: shaiking (萌えは正義!!)   2015-11-26 12:05:00
這招還不是抄勝文的
作者: firose (guest也是也是也是也是也)   2015-11-26 12:05:00
可以把軍宅捐出來嗎?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11-26 12:06:00
那些抽軍宅來賣的也是中華民國的軍官喔…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5-11-26 12:06:00
蔡衣衫也說要放棄國籍 然後呢?真的有放棄嗎?
作者: malowda (malowda)   2015-11-26 12:06:00
kmt最短時間內搬離台灣謝謝
作者: vicklin   2015-11-26 12:06:00
打太兇也只會讓不明究理的人認為"這只是烏賊戰而已"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5-11-26 12:06:00
KMT沒事把道德標準抬這麼高,現在光搬離就想解決阿?
作者: skuderic (BLACK)   2015-11-26 12:07:00
跟國敏洞一起滾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5-11-26 12:07:00
現在就搬啊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11-26 12:07:00
如果都叫王如玄擔對她不公平…國軍裡面這種軍官有多少?…
作者: ericinttu   2015-11-26 12:07:00
腦__的人才會覺得是烏賊戰吧 投籃也是剛好而已
作者: Ladesai99   2015-11-26 12:07:00
所以 13還有加拿大國籍嗎?
作者: cht211   2015-11-26 12:07:00
最短時間 116後再搬 夠快了吧
作者: DavisSu (快發霉了= =)   2015-11-26 12:07:00
下任房客要加三倍買下來啊
作者: k2902914 (醜醜)   2015-11-26 12:07:00
不用搬啊,現在裝來不及了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5-11-26 12:07:00
王你現在只剩退選、捐房、列人生清單三條路而已啦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11-26 12:08:00
到底誰才是受害者?…最好這些軍官都是被王如玄害了…怎麼可能?…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11-26 12:08:00
報了才想搬 吃人夠夠
作者: alkahest (==â•­(′▽`)╯==)   2015-11-26 12:09:00
厄 你的意思是還有軍官在賣所以王不算?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5-11-26 12:09:00
來不及了 貪財玄
作者: Irenicus (Jon Irenicus)   2015-11-26 12:09:00
阿不就好委屈
作者: namie520 (氣候好怪啊)   2015-11-26 12:09:00
好委屈 宿舍隨人轉了那麼久 現在居然要搬了 可憐 哭哭
作者: f124 (....)   2015-11-26 12:10:00
某加拿大人表示:
作者: aliceleaves (alice)   2015-11-26 12:10:00
明明就超委屈 還要演高道德標準 真他媽想吐
作者: namie520 (氣候好怪啊)   2015-11-26 12:10:00
下一任住的 是不是要連房價帶裝潢修繕 賠給她??
作者: Elfgj (不能說的秘密)   2015-11-26 12:10:00
最短時間內搬離,翻譯:搬不搬關你屁事
作者: TiggerLin (離線)   2015-11-26 12:10:00
覺得應該是要用高道德標準檢驗自己→我想吐
作者: adk147852 (Immortal)   2015-11-26 12:11:00
看你要演多久w
作者: toshizo (歲三)   2015-11-26 12:11:00
等妳打包好,選舉多半已經結束
作者: kgb1019 (小凡)   2015-11-26 12:12:00
暫離的意思 選完又要打包回來 很不方便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5-11-26 12:13:00
最短時間搬離 八成是要等選完再搬了^^
作者: jeffych (小灰灰)   2015-11-26 12:14:00
可能小時候家境過的比較辛苦,軍宅、宿舍、農地的發言都
作者: m0806449 (老娘~~)   2015-11-26 12:14:00
反正房子那麼多間 先去住別間 等風頭過了再回來就好啦
作者: dropboss (午安哥(づ′・ω・)づ)   2015-11-26 12:14:00
先避避風頭的概念
作者: soong2468 (Soong)   2015-11-26 12:14:00
臉皮厚一點,撐到116就不用搬了啦
作者: w76530   2015-11-26 12:14:00
依民法431當然要跟政府討啊,一切合法(^__^)
作者: goodideals (= =)   2015-11-26 12:15:00
王:搬家大概需要三個月
作者: jeffych (小灰灰)   2015-11-26 12:15:00
令人覺得貪小便宜、斤斤計較、投資客的嘴臉!
作者: chang0206 (Eric Chang)   2015-11-26 12:16:00
自己搬,老公繼續住啊
作者: Summer1308 (Summer1308)   2015-11-26 12:17:00
下任房客記得付攤提的費用,不然有人會很委屈
作者: ksxo (aa)   2015-11-26 12:17:00
這些人都很敢聲稱自己合法 好像把法律弄到合乎自己要求就可
作者: potential208 (水與風)   2015-11-26 12:19:00
幹,根本連勝文
作者: pttxo (火頁很久)   2015-11-26 12:19:00
你家宿舍一下高檢署管一下法務部管 當然都合乎規定 真敢講
作者: berice152233 (WASHI買的zenfone2)   2015-11-26 12:19:00
幹不是合法無道德瑕疵那就不要搬阿
作者: preisner (ppp)   2015-11-26 12:19:00
1/16 , 王如玄: 我落選了,幸好還沒搬..嘿嘿....
作者: scott90213 (剛好而已)   2015-11-26 12:19:00
我賭不會搬
作者: evanc (Evan)   2015-11-26 12:20:00
阿不就很委屈
作者: kaiyao (不眠山)   2015-11-26 12:22:00
合法還要搬,自己承認道德瑕疵了吧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11-26 12:23:00
有副總統官邸我才方便搬啊
作者: gg889g8 (凰)   2015-11-26 12:23:00
你沒錯 不要搬呀 帥過玄
作者: d147258   2015-11-26 12:25:00
退選就好了,幹嘛這麼委屈
作者: whface (多吃水果有益健康)   2015-11-26 12:27:00
上一個說要放棄加拿大國籍的,選後大家都忘了...
作者: darkangel119 (星星的眷族)   2015-11-26 12:28:00
蔡13:我含淚會拋棄加拿大護照的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5-11-26 12:29:00
叫下任房客分擔裝潢費XDDDDDDD
作者: tedbwv ((討戰))   2015-11-26 12:36:00
公家房舍還可以隨她老公移來移去
作者: duck78803139   2015-11-26 12:38:00
不能退啊! 退了!誰看的到明年116她落選哭么
作者: sunnywing (轉圈圈( ̄▽ ̄#))   2015-11-26 12:38:00
只有她搬 老公繼續住 然後兩個月後又搬回來
作者: u9161031 (PREDATOR)   2015-11-26 12:38:00
搬家就沒事了?
作者: linshouli (好ㄘ好ㄘ)   2015-11-26 12:38:00
116落選後就搬回去啦
作者: coo1ocean (00)   2015-11-26 12:44:00
合法幹嘛搬?沒道德瑕疵幹嘛搬? 請玄過頭住好住滿
作者: FantasyRyu (眩惑之龍)   2015-11-26 12:49:00
請政府加價買回,謝謝
作者: lapentti (lapentti)   2015-11-26 13:10:00
「高道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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