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兒少法》三讀 公共場所須留車位給孕婦

作者: Sodium (Sodium)   2015-11-27 12:43:50
垃圾法案
如果孕婦專用車位被占用請問有罰則嗎??
沒有嘛
那設這垃圾法條是拿來自慰打手槍用的嗎
大賣場的殘障車位也一樣
被占走了也拿那些畜牲沒皮條
※ 引述《chpen (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兒少法》三讀 公共場所須留車位給孕婦、育兒父母
: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案,新增公共場所、醫院、
: 百貨公司等地需設置親子廁所和一定比例的停車位。修正案明訂,如佔地五千坪的政府機
: 關、公營事業、車站、機場或是一萬坪以上百貨公司等地,需規劃設置親子廁所,並附有
: 兒童安全座椅、尿布台等設備。
: 至於停車位,修正案也規定,公共場所則需保留2%的汽車停車位,供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
: 父母使用,但若只未滿25座停車位則不受規範。若建物、停車場違反規定,則處1萬至5萬
: 元罰鍰,但若屬設置困難,可由主管機關核定改善。
: 提案修法的藍委王育敏指出,台灣,公共廁所普遍缺乏親子廁所,據統計全國僅126間,
: 平均11142名幼兒才分到一間,且8成5集中在台北市,有修法增列必要。此外,王育敏也
: 指出,日本、新加坡都有親子友善設施,而育兒家長抱孩童上下車時,需要比較大停車位
: ,卻無法源依據,造成親子外出停車不便,也有修法必要。(郭建伸/台北報導)
: http://goo.gl/k1fYIn
: http://goo.gl/XlMJPI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11-27 12:45:00
跟博愛座一樣全靠良心啊
作者: stewartqq (涼a)   2015-11-27 12:45:00
可以問卦說腦殘算殘障嗎?
作者: miller323232 (志偉)   2015-11-27 12:46:00
只是兩格改畫成有小孩優先講的好像整個停車場被停滿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5-11-27 12:48:00
大賣場的停車場是私人土地 法條沒辦法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11-27 12:52:00
結論:腦殘修法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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