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超商先繳費留資料 撿到錢馬上被抓
3.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1名男子到超商繳稅金時,發現前一位女顧客把裝有1萬2000元現金的信封袋,忘在
櫃檯前的置物架,竟將信封藏在外套內帶走,警方接獲女顧客報案,3小時就循線找到男
子,他辯稱撿到的當下有事在忙,所以沒有立刻送交警局,訊後被依侵占遺失物罪嫌函送
法辦。
警方表示,失主蘇姓婦人本月10日晚間到仁武區仁慈路超商繳費,不慎將裝有1萬200元現
金的信封放在超商櫃檯前的置物架忘記拿走,回頭尋找時信封已經不見,急得報警請求協
助。
轄區澄觀派出所獲報趕抵現場,見蘇婦口中唸唸有詞:「怎麼辦!怎麼辦!」連忙安撫蘇
婦,蘇告訴警方,1萬2000元是小孩的補習費,希望警方能幫她找回來。警方立即調閱超
商監視器,結果發現一名吳姓男子(54歲)把信封放在外套內掩人耳目帶離超商。
警方說,吳男當時是到超商繳納稅金,在超商內留有收據,警方循線在案發3小時內找到
吳男住處,吳坦承拿走裝有現金的信封,但辯稱是有事情在忙,所以當下無法立即把信封
送到派出所。警方訊後將全案依侵占遺失物罪嫌函送法辦。(王勇超/高雄報導)
失主繳費時,不慎把裝有1萬2000元現金的信封袋,遺落在超商櫃檯前的置物架。翻攝畫
面
監視器拍到吳姓男子撿走失主的信封袋。翻攝畫面
吳姓男子騎乘機車離開超商。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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