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永梁判魏應充交保 「很堅持無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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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1 02:31 聯合報 記者何炯榮/彰化報導
頂新飼料油案審判長吳永梁裁定魏應充交保,引起各界議論和批評,但他多方查證後,仍
堅持自己的裁判,第三度裁定魏應充等人交保,「對被告有利與不利的事證,都會鉅細靡
遺地確認」是彰化法界人士對吳永梁共同評價。
吳永梁 43歲,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第43期結業,二00四年間分發到彰化地方法
院服務至今。考上司法官前,他曾在銀行界服務5 年多,養成待人和氣、處事謹慎的態度
,擔任法官後還到大學攻讀科技法律碩士學位,對智慧財產有深入鑽研。
「他是好法官」、「他是人權法官」,這是彰化法界人士最直接的回應。曾跟吳永梁多次
交手的檢察官說,吳永梁非常堅持「無罪推定是捍衛人權的最基本精神」的信念,除非是
暴力、殺人、販毒、槍砲和性侵害等重罪或有再犯之虞的被告,吳永梁通常不會押人。
另名檢察官說,去年10月30日頂新案起訴移審,檢方聽到接審的審判長是吳永梁時,「心
都冷了一半」,沒想到裁定魏應充等四名被告都繼續羈押禁見,當時檢方是很意外。
今年1月27日,合議庭召開延押庭,吳永梁裁定魏應充等人交保,台中高分院兩度撤銷裁
定並發回,合議庭仍堅持維持交保的裁定,檢察官說:「只要認識吳永梁的人,都會理解
;只要他的心證已形成,就不會改變裁定」。
備註:
審判長吳永梁,61年次、司法官43期,去年9月升為審判長,去年4月富味鄉案時是受命法
官。他在諸多資深律師眼中,是個「年輕的老實人」;對他的印象是「正派、正直、好人
」,但也有人形容,他像「法匠」。
彰化地院審判長吳永梁與受命法官呂美玲、陪席法官張琇涵裁定魏應充一億元交保,現在
案件由彰化地方法院審理當中。2015年11月27日,彰化地方法院宣判魏應充等被告皆獲判
無罪[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