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法院新聞稿節錄的判決理由,竟然是:
把黃國昌節錄的判決改幾個字,
「本案油品尚難認為能進入食品供應鏈 . . .,依現存證據尚無從認定本案油品無為?
: 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之油品」 . . . 「公訴意旨所指本案油品之酸價、總極性化合物、
重金屬、脂肪酸組成各節均不足以認定該油品無妨害衛生之飲食物品」。
看到問題所在了嗎?
只要改一個字把「舉證的責任」由檢方(消費者)轉到頂新(生產者)
整個結果都會不一樣了.....
還記得之前吵的沸沸揚揚的塑化劑事件嗎?
消費者協會曾經大規模的求償,結果卻是被輕判(http://goo.gl/fIiE1s)
原因就在當時沒辦法證明對身體有害
而直到今天才由國衛院追蹤13年證實 塑化劑降低兒童智商
(https://goo.gl/E0lvmd)
但這已經對判決沒有影響了.......
因此就算二審如果舉證責任還是在檢方,
我想也不用太期待結果吧~
※ 引述《askaleroux (Hans)》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fref=nf
: 原則上,我不願對自己沒有親自接觸訴訟資料的繫屬中案件
: 表達過度的意見,以尊重司法的獨立。
: 但是,今天,法院判決魏家通通無罪。
: 對不起,我完全無法接受,痛心疾首。
: 看到法院新聞稿節錄的判決理由,竟然是:
: 「本案油品尚難認為不能進入食品供應鏈 . . .,依現存證據尚無從認定本案油品確為有
: 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之油品」 . . . 「公訴意旨所指本案油品之酸價、總極性化合物、重
: 金屬、脂肪酸組成各節均不足以認定該油品為妨害衛生之飲食物品」。
: 這個判決理由,不僅是幫魏家的黑心餿油大力背書,更簡直是說,整個社會都讓魏家蒙受
: 不白之冤。魏家很委屈,當初根本不必道歉!
: 這種判決,是在鼓勵大家效法魏家的作為,
: 趕快進口餿油來提煉當食用油出售牟利嗎?是可忍,孰不可忍。
: 鄭重呼籲檢察官,依法上訴!
: Comment:
: 有差嗎,台灣人連林鳳營都扛不住,在多個餿油也無所謂吧
: 意思就是阿,不管原料是什麼東西,只要做成油會過關就好了
: 再說了,有人還相信司法是獨立公正的嗎?
: 台灣人還是乖乖的被賣然後幫人數錢啦,當台灣人就是原罪
: 活該要被剝削,然後吃垃圾油,提心吊膽擔心吃的東西安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