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2億 扁親家被起訴
2015-11-27 02:49 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親家黃百祿擔任金棠科技公司協理期間,與財務經理郭文村以承作淨水處理
工程為由,向鉅眾集團總裁葉信村旗下的大台中互助聯誼會借款卅億餘元,後來為了償還
借款利息,涉嫌以預付設備款名義挪用金棠公司兩億餘元;檢方昨依背信等罪起訴黃等四
人。
黃百祿辯稱這些款項本來是要買淨水設備的錢,因案子沒有談成才把錢慢慢還給債主葉信
村等人;葉也辯稱當時債務人是金棠公司不是黃百祿,何來黃積欠利息。不過金棠公司人
員證稱,工程部門沒有開過相關採購明細,該公司不可能支付兩億餘元採購菲律賓馬尼拉
淨水場所需的淨水設備,檢方因此起訴黃百祿、郭文村、葉信村及金棠公司登記負責人郭
興中等四人。
起訴指黃百祿、郭文村於二○○二年間,以金棠公司承作工程亟需資金為由,向鉅眾集團
總裁葉信村借款;二○○四年四月底借款累積至卅億餘元。二○○四年六、七月間,黃百
錄為償還利息,與葉信村、郭文村明知金棠公司並未取得「菲律賓淨水設備工程」,也未
與菲律賓中央政府簽訂合約,指示不知情會計以「預付菲律賓設備款」科目,轉帳兩億餘
元,列為大台中互助會的標息收入。
二○○五年初,郭興中與黃百祿因公司資金動用權屬發生糾紛,經郭、黃與葉信村達成協
議,由黃將金棠公司印鑑章交給葉信村掌管,自此鉅眾集團正式入主金棠公司取得實際經
營權。
http://goo.gl/9SX3C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