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irWinters (汪汪魚)》之銘言:
: 台灣的司法菁英作為社會真理正義與良善的最後一道防線
: 國家投注資源培訓也絕對保障司法人員的職業與退休生活
: 實務運作了這麼多年除了把前總統送進大牢還有哪些代表作呢??
所以我主張了
廢除刑法跟法院 甚至司法審查制度
讓所有的刑度跟罪行訴諸民意
使司法跟民意有最直接的動態平衡
小魯在這裡提出方案:
一切判決都由簡單多數決定
沒有任何門檻
假設全台灣只有3%的公民去投票(約54萬)
然後其中的51%(28萬)約認為魏應充有罪而且該判死刑
那好了 恭喜魏應充 你死定了
執行方法也可以投票
要槍決還是電椅 甚至餵毒油 都可以
可能會被宣告違憲怎麼辦?
管他的 你大法官去死好了
他讓全台灣吃毒油欸 難不成你吃太多了?
所以一樣要公民投票決定司法院的存廢
廢除司法審查制度後
立法機構的法律若有違憲之虞
立即交付公民投票,一樣簡單多數
最後的目標是用公民投票出一部
專屬中華民國 或台灣 隨便 的憲法
至於這部憲法的法律位階呢?
一樣民意最大 要修憲什麼的
一樣簡單多數 有人在乎嗎
關我屁事 又沒有影響到我
到時候 你們的國家 或不能稱國家
一定安居樂業 大家一起爽領高薪
行政立法司法與民意完全沒有脫鉤
完全沒有恐龍法官
法院也再也不是K黨開的啦
大家說 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