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段宜康FB (再追軍宅)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5-11-28 11: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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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到現在不肯承認的「世貿新城」,至少有一戶是登記在她自己名下,
而且在2003年底售出。
王如玄的丈夫王東焄申報財產,為什麼那幾年都沒有這一筆房地產?
是王如玄瞞著丈夫的私房?還是兩夫妻隱匿申報?
監察院應該依法查辦。
王如玄好像習慣用媽媽的名字訂契約,去私買軍宅。
像健華新城就是用媽媽的名字付錢簽約,最後卻登記在黃東焄名下。
王如玄又告訴大家:
登記在媽媽名下,還有一戶西藏路軍宅。
但西藏路周邊的眷改社區,只有復華新城、新和新村、樂群新城。通通都
還在5年閉鎖期內。
最早的「復華新城」也得等到2017年,才能登記過戶。
王如玄說登記在媽媽名下的西藏路軍宅,在哪裡?登記了嗎?
會不會像健華新城一樣,媽媽只是簽約人頭,等閉鎖期過了,又登記到王如玄夫妻名下?
備註:
朱辦的回應:
朱辦︰王如玄任公職前合法理財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朱立倫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李正皓回應,王如玄擔任公職前的合法理財行
為,都不該被質疑或譴責,王本人曾公開承認過擔任律師期間,購買房地產是她投資理財
的一種方式,如果台灣選舉走到連一個人未擔任公職前的合法理財行為,
都要被放大檢驗,都需要向社會大眾逐條報告,這是民主的悲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936090
再追MG149、宇昌、農舍的時候KMT好像不是這樣說的???
作者: be11eaya (台中狂派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5-11-28 11:10:00
垃圾朱與他的好朋友們分水嶺
作者: rush007 (Buzzer-Beater)   2015-11-28 11:11:00
KMT:查無不法 讓我們繼續關心扁案
作者: jays6215   2015-11-28 11:11:00
喔喔喔 國民黨的雙重標準!!!
作者: langeo (langeo)   2015-11-28 11:11:00
KMT:牙膏有多少條阿
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   2015-11-28 11:11:00
連一個人未擔任公職前的合法理財行為 , XDDDD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5-11-28 11:12:00
惡臭糞蛆: DPPer需過道德門,KMTer只要符合法律門即可
作者: bluemelan ( )   2015-11-28 11:13:00
小段壞壞
作者: be11eaya (台中狂派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5-11-28 11:14:00
而且MG149根本就是KMT在亂抹黑汙辱整個學界
作者: Dovahkiin (Not a single sardine!)   2015-11-28 11:15:00
炒 航空城 朱O倫!! 炒 眷戶高手 王O玄!! 炒房最佳拍檔!炒 航空城 朱O倫!! 炒 眷戶高手 王O玄!! 建設公司最愛!炒地皮的、跟炒房的,特別有話聊! 又沒犯法,不行嗎!?馬英狗:你們社會觀感不佳wwww,黨主席大位還是要還我唷!
作者: omoideomoi (dilemma)   2015-11-28 11:16:00
這牙膏好長一條啊 每天都能擠
作者: Dovahkiin (Not a single sardine!)   2015-11-28 11:16:00
"我是王如玄,我全力以赴(推22K,無薪假,炒作七戶眷戶耶!朱立倫,吳志揚: 貪汙 都只到 副市長們!? 這你敢信!?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5-11-28 11:17:00
高調
作者: Dovahkiin (Not a single sardine!)   2015-11-28 11:17:00
查無不法!? 2016 讓我們用選票 終結 中國國民黨統治!!
作者: mukuei   2015-11-28 11:19:00
毫無道德暇疵
作者: answer1115   2015-11-28 11:19:00
蛆蛆:你走你的道德門 我過我的法律橋
作者: berneytw (老叟)   2015-11-28 11:21:00
合法理財咧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5-11-28 11:23:00
宇昌跟農舍是公職沒錯啦 可是MG149就完全是公職前啊嘻嘻
作者: ateate (ALN)   2015-11-28 11:25:00
高調
作者: dunhilln (工具人運轉中)   2015-11-28 11:26:00
朱完了完了,再找扁維拉出來救援吧
作者: yuching726   2015-11-28 11:29:00
現在王就是裝皮,有夠不要臉
作者: bulls (SOL Y SOMBRA)   2015-11-28 11:29:00
雙重標準啊~
作者: Areso (Areso)   2015-11-28 11:33:00
合法理財行為耶 求放過
作者: koungs (等想到暱稱再更新)   2015-11-28 11:35:00
合法?幹!是哪裡合法
作者: stupid1211 (白青黑紅茶)   2015-11-28 11:36:00
是阿合法 一開始不會大聲說?不是心裡有鬼就是身上有屎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11-28 11:52:00
合法個屁…鑽漏洞
作者: chanollili (無聲之殺)   2015-11-28 11:55:00
兩人合開豬王建設公司好了
作者: Dovahkiin (Not a single sardine!)   2015-11-28 11:55:00
幹你娘-頂新合法,連戰合法,黃世銘合法,國民黨就合法!!!
作者: Argyris (自宅警備員 Lv.1)   2015-11-28 12:13:00
MG149:那我該死?
作者: btfy (btfy)   2015-11-28 12:17:00
地產雙雄
作者: powerdream (感謝)   2015-11-28 12:22:00
KMT sucks!
作者: JosephLuke (路加筆記)   2015-11-28 12:26:00
別再打臉了!
作者: aph860212 (aph860212)   2015-11-28 12:31:00
讓我們先追宇昌
作者: harry155007 (汁液型男)   2015-11-28 12:36:00
合法理財 真的是吃定蛆蛆含屎含尿都投你啊
作者: bubu0812 (Miss.)   2015-11-28 12:38:00
作者: clala   2015-11-28 12:40:00
哇 都不該被質疑 ,你真他媽的偉大餒!可以再不要臉一點,我喜歡!
作者: seeYou (手分手)   2015-11-28 12:44:00
圖臺灣民主的悲歌xDDDDD
作者: asdg62558 (吐司皮克)   2015-11-28 12:51:00
自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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