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66年次的中學老師。
我姊姊考聯考的時候還是甲乙丙丁四組,先填志願再考試,英文全部選擇題。
後來變成1234類組,先考試再填志願,英文還加考翻譯和作文。
我這輩子不是學生就是中學老師。我必須說聯考是最公平的制度。
我的父親是計程車司機,家裡講台語,我家住在貧民窟,只有八坪。
我和姊姊都沒有錢讀幼稚園,所以小學一年級時,我姊姊完全聽不懂國語。
結果我姊姊考上北一女台大,我考上建中台大。
如果是現在的制度,我姊姊和我可能會被做掉。
我姊姊的小孩功課很好,建中第一名畢業,結果推甄的時候被做掉,靠著指考上醫學系。
李家同曾說,很多交大和清大的教授互相掩護對方的子女進入清大交大,
難道他是亂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