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天燈業者開發票 大師贊成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平溪天燈近年因新北市府極力推廣,成為國內重要慶典活動,登上國際旅遊雜誌後
,更吸引國外觀光客,業者因此大發觀光財。國稅局發現,業者幾乎未開立統一發票,甚
至沒有登記營利事業,疑有逃漏稅之嫌,傳出近期將派員「站崗計數」。對此,天燈大師
胡民樹說,贊成有店面的天燈業者開立發票。
據國稅局指出,商家若月營業額20萬以上,就會被要求開立發票,並課徵5%營業稅;若
未達20萬元,也會依據登記營利事業項目,1年課徵1次所得稅。近年來平溪天燈夯到不行
,市府除在春節舉辦「天燈節」外,也定期安排活動讓遊客施放天燈,來客數爆量,國庫
卻未受益,基於稅賦公平的原則下,將派員查訪。
北區國稅局瑞芳服務處梁主任表示,若店家有收銀機能打出收據,或有POS系統的平台,
就能清楚得知是否月營業額有超過20萬元,但像平溪天燈業者通常是收現金,並無現金流
紀錄,若要估算月營業額,將由國稅局派員「站崗」計數。
她舉例,類似花蓮公正包子店以往也沒開發票,也沒有收銀機等POS系統,但經過國稅局
派員計數後,認定須開立發票、並課徵5%營業稅,後來業者也從善如流,遵照規定辦理
。
記者昨實地探訪十分老街店家,絕大部分沒開立發票,某些業者更坦言「連營利登記都沒
申請」。對於遭國稅局盯上、未來恐要開立發票課徵營業稅,多數店家都喊冤「根本沒賺
那麼多啦!」並指收入比較多,大概就是春節、暑假及連假,其他的日子生意僅「普普而
已」,擔心被課徵營業稅會「多筆支出」。
有「天燈大師」之稱、專門製作年節大型天燈的專家胡民樹指出,他就是平溪首家開發票
的店家,除了誠實報稅外,也認為有所得就是要繳稅給政府,未來政府才會再把錢回流地
方做觀光宣傳,並指近年來政府在平溪投入的人力、資金「都看得到」,若大家都想少繳
稅、卻又想多賺錢「那有那麼好的事?」直稱贊成符合營收的店家開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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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128000513-26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