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vanc (Evan)》之銘言:
: 現在大家都在罵檢察官惡搞
: 其實法官更屌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rt5zJfcKYM
: 食品衛生管理法
: 新版:http://goo.gl/AjNz4S
: 舊版:http://goo.gl/Dlmzax
: 以下節錄部分新舊版都一樣
原文恕刪
其實這就凸顯我國的司法制度很可笑
1.檢察官的不作為、不起訴、任何瑕疵(雞蛋裡挑骨頭或玩文字遊戲)
2.法官的自由心證或偏頗解讀
都可以讓明明有罪的權貴,光明正大的變無罪
反過來也一樣,這兩個角色要惡搞陷害被告
就可以拿雞毛當令箭,用"應注意而未注意"或者自行定義"實質影響力"
來判無辜的人有罪
當然,只要是人訂的制度,就一定會有缺點和漏洞沒錯
但是上述惡意使用這些缺點和漏洞的人
卻是我們司法制度裡面保障的對象,然後社會群眾毫無任何辦法處理這些人
相對的,陪審團的制度,比我們現在的制度來的有機會公正多了
至少加入了一些沒有利害關係的一般人來作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