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牡丹鄉長陳英銘涉貪2千萬 檢方求處25年重刑
3.完整新聞內文: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phpsUeVkP.jpg
牡丹鄉長陳英銘涉貪遭到屏檢收押禁見(翻攝自陳英銘臉書)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
國民黨籍牡丹鄉長陳英銘涉嫌從99年起至103年間,利用營造商鄭佳順擔任「白手套」
大搞工程圍標,並收受回扣,不法所得超過2千萬元,屏東地檢署今天偵結,認為陳英銘
長期貪污有辱官箴,犯後狡辯毫無悔意,依貪污治罪條例求處25年重刑,鄉公所高姓
技士畏於長官壓力,配合協助圖利廠商,被求處5年徒刑,包商鄭佳順因坦承犯行,
建請減輕其刑。
檢方調查,陳英銘99年當選鄉長後,即指定鄭佳順為「班長」,負責對外收取工程回扣,
鄉內工程經陳英銘核定底價後,便分配給特定營造集團圍標承攬,並由鄭聯繫協調陪標
廠商以確保得標,再依工程施作難易程度及利潤多寡,支付3%至10%不等的回扣金給鄭
轉交給陳英銘,公所高姓技士明知有廠商借牌得標於法不合,卻畏懼長官壓力,配合
圖利廠商。
檢調發現,鄭佳順習慣將拿到的工程回扣款放於其休旅車行李箱底層備胎內,然後再與
陳英銘約定在牡丹水庫上游偏僻小路見面付款,多年來陸續以這種方式交付的賄款
約2200萬元,檢調今年7月收網搜索時,在鄭男休旅車備胎內起出200萬元現金,讓鄭男
難以辯駁,聲押獲准,陳英銘則矢口否認貪污,最後也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屏東地檢署
今天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陳、鄭及高等3人。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1524917_1.jpg
檢調人員在鄭佳順的休旅車行李箱底層備胎起出工程回扣款,經清點後金額有200萬元。
(記者李立法翻攝)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1524917_2.jpg
檢調人員在鄭佳順的休旅車行李箱底層備胎起出工程回扣款,經清點後金額有200萬元。
(記者李立法翻攝)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24917
5.備註:
原來小小的鄉長就能貪到2000萬
顏色對了,幾個月後會不會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