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餵待宰豬隻喝水 愛護動物人士恐囚10年
加拿大一名愛護動物人士,今年六月在炎熱天氣下,餵運送豬隻去屠宰場貨車內的豬喝水
消暑,現在被控刑事毀損,面臨10年監禁或巨額罰款。
愛護動物組織「救救多倫多的豬」(暫譯,Toronto Pig Save)創辦人克拉恩茨(Anita
Krajnc)與成員,六月22日在路邊等候運豬車經過,趁貨車停下時,餵豬喝水和吃生果,
他們認為豬隻在運往屠宰場途中,要忍受狹窄車廂及高溫太不人道。
不過,豬農指控克拉恩茨這樣做,反而會令豬隻承受更多痛苦,因為豬隻會搶水喝而壓在
其他豬身上。另外,組織成員在馬路上伸手入豬籠餵豬,也容易引起交通意外。
根據加拿大法例,養豬被視為「財產」,可以在運載期間的36小時內,不提供食物和水,
也可以不讓豬休息。
克拉恩茨被控刑事毀損,最高刑罰可判監10年或罰款5000加元(約台幣12.2萬元)。克拉恩
茨表示已準備好入監服刑,「我們有責任這樣做。我不會接受罰款,我寧願坐牢。」(於
慶中/綜合外電報導)
http://goo.gl/tHk4K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