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核終總帥黃士修被苗博雅阿苗打臉拉 UCCU

作者: flyaway2100 (我是好人)   2015-12-01 00:44:48
我的觀察啦
兩方從頭到尾論點幾乎沒有交集
大概是因為這樣
苗:法院應該要xxx
黃:美國也xxx,德國也xxx,你被打臉哈哈哈
苗博雅講的是應然
黃士修講的是實然
其實本來就沒有誰打臉誰的問題
頂多就是提出了反例這樣
但偏偏黃士修卻又開了嘲諷技
大家知道,人被嘲諷後的反應,要嘛是找資料反擊,要嘛死不認錯跳針
絕對沒有「被說服」這個選項
所以被噓也是正常
不過這或許也是他想得到的結果
君不見他一直強調「八卦版不意外」
或許被噓更能展現出我們這群無腦蠢吱多白痴吧
噓我吧,我沒差
作者: may3 (May 3, 1988)   2015-12-01 00:48:00
打臉和嘲諷只能用在那些很明顯的、很誇張的 比如止兀這種專業討論根本不應該那邊打臉嘲諷 這就是核終很討厭的地方 移動的惹人嫌的團體
作者: affen (affen)   2015-12-01 00:49:00
八卦版有高手,但誰要花時間教他common law他上網嘴砲是工作,你花兩小時打一篇能賺多少?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5-12-01 00:51:00
擁核會被核終那群害死 玩到普通人不敢承認自己擁核還跑去挺洪秀柱XDDD 民調低成那樣根本是把核能議題送葬
作者: Hyuui (修)   2015-12-01 00:59:00
不,在應然上,苗博雅也是錯的。 https://goo.gl/Ta7F1d亂呼籲在宣判時同時公布判決書,才是真正傷害司法的行為。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5-12-01 01:05:00
拿不同主張當作打臉是要具有怎樣的邏輯呢反正我樂見永和的被河中的給搞成現在這樣
作者: affen (affen)   2015-12-01 01:07:00
核終準備開分店「法律流言終結者」了嗎?XDDDDD
作者: Hyuui (修)   2015-12-01 01:10:00
苗博雅是台大法律畢業,竟然提出對刑事訴訟的制度設計欠缺縱觀視野的主張,更不明究理的呼籲同時公布判決全文,這明顯是為了選舉跟風炒作,當然要打臉一下囉。
作者: v32767 (..)   2015-12-01 01:10:00
我認為阿苗如果在應然上這樣主張 就不應該框限在台灣司法體系上主張 顯得好像是台灣特有的問題
作者: Hyuui (修)   2015-12-01 01:12:00
是說,最早用打臉來形容這件事的,根本不是我耶。
作者: popyuning (流行芋泥)   2015-12-01 01:21:00
被打臉還要來亂到底臉皮有沒有這麼厚
作者: Hyuui (修)   2015-12-01 01:29:00
苗的說法是「那個案子是被告認罪,所以不用當庭給判決書」但是美國法律根本沒有這一條,苗信口開河你也信。美國、加拿大、德國、我國的實例和規定都跟苗說的不符耶。
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2015-12-01 01:32:00
中國思想/哲學,沒有應然和實然的區分方式只有以實然推論應然的方式這點只要有上過中哲史的就知道了但這種做法拿到西哲領域,不要說西哲拉,法學甚至社科領域都會被電到爆炸黃士修不是很看不起文組嗎? 怎麼沒學到西方邏輯思維方式呢?
作者: Hyuui (修)   2015-12-01 01:38:00
苗博雅的主張在應然上也是傷害司法。https://goo.gl/Ta7F1d在實然上錯誤,在應然上也錯誤,無論東西方哲學都是錯誤。
作者: twbbsbbs (bbs)   2015-12-01 02:19:00
一直在說打臉打贏了,看久都累了…Orz
作者: grahamwu   2015-12-01 02:45:00
連引述別人的話,都確定根本看不懂,還是自己多讀點書吧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12-01 03:27:00
哈哈 土條 我覺得你應該跟苗博雅選同一區 然後嗆他辯論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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