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 為了選舉才搬家? 爆王如玄是依規定交回宿舍
http://n.yam.com/yam/politics/20151201/20151201423141.html
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30日搬離高等法院檢察署職務宿舍,履行「10天內搬離官舍」
的承諾,搬離住了10年的官舍,王搬離時還一度哽咽,不捨附近的人事物,看似是為國民
黨選情止血才搬家,但卻被綠委段宜康爆料,搬家只是「依法規定」交回宿舍而已。
段宜康在臉書爆料,依照行政院的規定,王如玄的丈夫黃東焄於9月2就調任司法院政風處
長,現在住的法務部職務官舍,最多只能續任3個月,等於他們要在12月2日前交回宿舍,
照理來看,王如玄夫妻其實是依規定不得不交回宿舍而已。
昨日王如玄請了搬家公司搬家,卻親自自己扛行李上車,被名嘴周玉蔻批「搬家還作秀?
明明有搬家公司了,還演這樣大!是把大家當儍瓜嗎?真是夠了」今日再被綠委爆料搬家
其實是依規定搬家而已,根本不是為了選舉才搬家,看在網友眼裡紛紛砲轟「她早有前例
,宿舍跟人走;事情沒爆她也不會想搬吧」、「演很大!」、「不要如同連勝文一樣選前
搬出,選後?王如玄也來這一套嗎?」,但也有網友認為是段宜康亂爆料,反問段什麼時
候要吞曲棍球,履行承諾。
作者:
LFD (壞掉的LED)
2015-12-01 10:51:00因為上新聞了才依規定吧 沒人爆掛的話規定是參考的
作者: aph860212 (aph860212) 2015-12-01 10:51:00
樓下你信嗎?
作者:
phix (88)
2015-12-01 10:52:00搬家又怎樣 告工人 買軍宅比較嚴重吧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5-12-01 10:52:00有七間房子的如玄姊要流落街頭惹,哭哭
作者:
alkahest (==â•(′▽`)╯==)
2015-12-01 10:53:00為了選舉應該捐出所有軍宅所得
作者:
iam0718 (999)
2015-12-01 10:54:00段宜康真蠢 趕快去吞球拉 1F才是正確的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5-12-01 10:54:00段哥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5-12-01 11:01:00
噁心虛偽的搬家王
作者:
qqqmmm (禿毛狗)
2015-12-01 11:03:00幹
作者: ramirez 2015-12-01 11:12:00
她老公有搬嗎???
作者:
kaletra (還沒想到)
2015-12-01 11:20:00下限無止境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5-12-01 11:25:00
XDDDDDD
作者: thehospital 2015-12-01 11:30:00
搬個家還哽咽,超會演...
作者:
trtc (柳樹旁的捷運)
2015-12-01 12:23:00我猜朱一定有訓過她,不然你以為以前都這樣過來了,現在幹嘛一定要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