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已經有鄉民說了,台灣這種客運有神經病是有法可管的
是這一條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57 條
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汽車客運業得拒絕其乘車;其已購票者,應予退
還票價全數:
一、身患重病、惡疾或傳染病者。
二、兒童過於幼小無人護送者。
三、有酗酒滋事、謾罵喧鬧等危害自己、他人或騷擾他人之虞者。
四、狀似瘋癲者。
五、攜帶第七十二條所列之物品之一者
雖然不知是第三還第四,
問題是,為何司機依法行政還要被停職?
小孩在山上很危險?現在是萬里無人無手機無車嗎?事實也證明那裏車多人多有各種通訊聯系方式
真正危險的是甚麼?
是司機在煩躁分心的情況下開車,後面不時有小孩又跳叫,吵到人之外擋到後照鏡。
這有多危險?
山路很多急彎很多落石路面是3D立體的,事實上在這種又斜坡又轉彎又大車的情況下,聽覺很重要。
來車聽喇叭行車聲比看的還准,
為何我那麼清楚,因為我在山路摔過車!
就因為我白痴沒用耳朵
事實上,車上沒監視器嗎?拿出來看不是一翻兩瞪眼嗎?如果當如新聞所言,司機合情合理
但真相到底如何?還是記者又作新聞了?
台灣到底可不可以別再鄉愿了?有點是非黑白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