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quare (爹卡路恰)
2015-12-01 23:35:29※ 引述《ILOVEWAVE (o'_'o)》之銘言:
: 蘋果日報
: 早上8點前禁營業 早餐店老闆娘這麼說…
: 桃園市八德區1名婦人陳王銀,去年11月在住宅區開早餐店,凌晨3點開始進貨、備料,張
: 姓鄰居3月以被吵到精神衰弱,提告求償並要求關店,桃園地院法官以侵害安寧權判決陳
: 婦賠20萬,且不得在晚間10點到上午8點營業,法院判決前,陳婦的早餐店已先搬離。
: 陳婦表示,噪音來源多半是車輛,無法證明是她早餐店造成,且張姓夫婦焦慮症是她開店
: 兩個多月後才就醫,這筆帳不該由她買單。張姓鄰居則提出錄影光碟,錄到車輛進出、洗
: 水桶、切東西等聲音,法官認為已構成「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侵害到鄰居安寧權,判陳
: 婦敗訴。
這算歷史共業吧 台灣的住宅區和商業區都是混在一起的
講好聽一點是方便 但是卻會造成居家生活品質降低
跟7-11一樣 24小時方便 卻是血汗工讀生 大量電費付出
就算有開住宅重劃區 最後裡面還是會充斥一堆商店
這大概就是所謂的華人習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