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男抓16隻鳥遭判刑10年 檢察院:不算重判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202005380-260409
河南大學生抓16隻鳥被判刑10年,引發量刑太重的質疑。河南省輝縣市檢察院2日對此回
應稱,10年不算重判。
河南鄭州一閆姓大學生,暑假和朋友王某掏鳥窩抓了16隻鳥出售,因涉嫌犯非法收購、獵
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二人分別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款。警方調查
,16隻鳥都是燕隼,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此消息一出旋即引發輿論熱議,有網友吐糟質疑稱,「人不如鳥」,指責當地司法系統小
題大作。
河南省輝縣市檢察院2日對此回應稱,10年不算重判。負責辦理此案的檢察官稱,被告人
閆某是「河南鷹獵興趣交流群」的一員,曾網上非法收購1隻鳳頭鷹轉手出售;被告人在
網上兜售時特意標註信息為「阿穆爾隼」;被告人王某家是養鴿子的。
該檢察官稱,捕獵、收購、倒賣「一條龍」,閆某犯罪行為實施了不止一次,上述種種行
為足以證明其主觀明知。
來源: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