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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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前主管派工刁難 工程師變揮刀狂人
任職台達電關係企業「達創科技」15年的張姓工程師,去年11月自行離職後,怪罪蔡姓男
主管在他在職期間故意交付超量工作刁難他,今年2月涉持偽造證件溜回公司,趁蔡男趴
在桌子午睡時朝頭頸揮刀,幸好蔡男機警閃躲,僅被砍中肩膀2刀,高等法院今依殺人未
遂罪判張男7年徒刑,可上訴。
今年2月6日中午12時許,蔡男趴在辦公桌上午休,警覺右側有人靠近,立刻起身發現是已
離職3個月的張男(50歲,在押),才聽張男罵一聲「幹!」就遭張持柴刀連砍右肩2刀。
蔡男奮力抓住張男高呼:「殺人!請大家快來幫忙!」4位男同事合力上前制伏張男。
警方到場在張男身上搜出柴刀與菜刀共4把,電擊棒與鐵製警棍各2支,還有自製圖釘手環
、火種、小刀等物。張男激動表示:「都是他(蔡男)一再找我麻煩!公司又給我太多工
作!」自稱多次反映工作太重無效反而被開除,害他失業背債無家可歸,只能睡在自己的
轎車裡。
達創科技強調張男是自請離職非遭解僱,蔡男也否認用工作刁難張男,堅持提告。張男辯
稱將以前拍下的工作證照片彩色列印,不知這樣算偽造文書,又辯稱揮刀砍肩膀只想嚇唬
蔡男,否則可用電擊棒電昏蔡男再殺害,至於火種與菜刀是打算用於自殺。
一審指張男坦承帶4把刀是怕失手、帶圖釘手環與電擊棒是用於逃走所需,可見凶器齊備
、殺意甚堅,且蔡男傷後右手只能抬舉30度,還需做心理治療化解內心恐懼,卻仍表示只
要張男道歉就願和解不求償,但張男仍不認錯,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判張男9年6月徒刑,另
依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得易科12萬元。
張男上訴後雖仍強調無殺人犯意,但道歉造成蔡男受傷,保證以後不騷擾蔡男與其家人,
蔡男透過律師同意原諒。高院審酌張男已有悔意,且被鑑定有焦慮及適應障礙,今酌減改
判殺人未遂7年,可上訴,偽造文書罪改判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黃哲民/台北報
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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