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法醫須具醫師資格,才可進行刑事訴訟的屍體解剖、鑑定等業務,
但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前一讀完成法務部送審的《法醫師法》修正草案,
明訂本月29日起,擬開放非醫師資格者,受過法醫訓練即可執行尸體解剖等業務。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今抨擊,
此法嚴重違反世界法醫標準,恐使台灣與中國淪為世界唯二允許非醫師擔任法醫的國家
醫師公會全聯會秘書長蔡明忠指,法醫解剖屍體、鑑定的難度非常高,
因此規定須由具醫師資格者,受過法醫專業訓練後,才可執行業務,
與美國、德國、日本等國一致,
但立院審議中的《法醫師法》若完成三讀,
將使台灣與中國一樣,淪為世界唯二允許非醫師擔任法醫的國家。
有沒有台灣法醫制度將與中國大陸接軌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