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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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官疑為貪緝毒獎金 勾毒販自導自演
今年4月高雄市調處開破案記者會,指罹患末期肺腺癌的曾文吉(44歲)被販毒集團吸收
,拿了35萬元當販毒中繼站。不料此案卻爆出是毒販游政發為了讓自己另個毒品案免刑,
才買通曾幫忙收貨,再自己花錢買毒品寄給曾並舉報,高雄地檢署上周六再度逮捕游男,
將他聲押獲准,而當時逮捕游的市調處蔡姓緝毒組長也因辦案瑕疵,被懷疑為詐領緝毒獎
金49萬元,雄檢亦將蔡交保10萬元。
據了解,高雄市調處在4月曾文吉運毒案破案記者會後,約於7月時接獲檢舉,發現曾案能
破獲,其實是另名毒販游政發(47歲)為了在自己去年3月被查獲運輸K他命41公斤案中獲
得免刑或減刑可能,先以35萬元吸收罹患肺腺癌末期的曾文吉,要他當毒品中繼站,再自
己偷偷花1600萬元買毒品寄給曾男後,舉報曾男運送毒品,因而能符合《證人保護法》第
14條第3項規定,於偵查中供出犯罪前後手或相關網絡可獲免刑或減刑規定。
曾男在運輸毒品案中,因一路坦承自白,今年10月一審判刑11年;而游男也因舉報相關犯
罪網絡,自己涉嫌運輸K他命一案,在8月獲得免刑。
調查局內部認為承辦游案的蔡姓緝毒組長疑知情,竟容許游男造假,懷疑蔡姓組長是否為
獲績效或詐領曾案的49萬元緝毒獎金,將蔡男移送台南市調處並報請雄檢偵辦。
雄檢上周六逮捕游男,認定他為曾文吉案的主謀,且有逃亡之虞,聲押獲准;另傳喚蔡姓
緝毒組長到案說明,蔡姓組長供稱他並不知游男密謀犯案,只是根據《證人保護法》幫他
製作筆錄,但檢方仍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將他交保10萬元。目前
蔡姓組長仍未被調職或停職。(郭芷余/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