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頂新無罪推定 台大教授互槓

作者: Aqqqa (Aqqqa)   2015-12-07 11:37:44
http://goo.gl/lDx0xR 蘋果日報
頂新無罪推定 台大教授互槓
李茂生諷葉丙成「嘆為觀止」掀文理學生舌戰
2015年12月07日
【蔡永彬、蔡明樺╱台北報導】頂新劣油案一審判無罪引發爭議,前晚台灣大學電機工程
系教授葉丙成在臉書質疑「無罪推定原則是否適用食品業」,昨晨遭同校法律系教授李茂
生在臉書諷刺「嘆為觀止」,更引發文、理科學生互罵。專家指食品安全範圍廣泛,重點
應是食品級原料才可做食品,廠商也須證明自己產品安全。
葉:只是提出想法
葉丙成文章指出,台大校長楊泮池轉一封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前官員的信給他,該官員在
信中認為無罪推定原則不該適用食品、藥物行業,業者應先證明東西合格無虞。葉也質疑
若台灣食品、藥物相關法律不改,黑心食品問題必然層出不窮。
李茂生則撰文稱,有理工教授說「食安問題應該有罪推定」,認為「有所懷疑就應認為有
罪」的言論「嘆為觀止」。
葉丙成昨上李臉書留言表示,他只是分享國外專家看法,希望法律、食安專家可給台灣社
會一個方向。台大兩名知名教授互槓,也引發文、理科學生互罵,有人罵文科不事生產,
有人批理科做毒油。
葉丙成昨受訪說,他只是提出想法討論,並非主張食安案要有罪推定,經法界朋友說明,
他已明白無罪推定是刑事法規概念,但若民事或行政訴訟,法官可要求廠商自己證明無責

「廠商有舉證責任」
李茂生認為,葉丙成承認搞錯就好,他對此沒有回應,但強調無罪推定是「有所懷疑,就
不能判他有罪」,食安應以行政管制預防,《刑法》不是最後防線。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律師蘇錦霞認為,食安問題並非有罪、無罪推定,而是廠商須負舉證
責任、證明自己產品安全無虞,就算出事也要證明是否被害、被冤枉。
嘉義大學食品科學系特聘教授邱義源說,食品學最重要概念是「食品級原料才可做食品」
,不能一味要求用法律舉證其有害;另若外界擴大解釋無罪推定,恐會造成業界技術和學
生價值觀混亂。
衛福部次長許銘能回應,食品在訴訟過程該有罪或無罪推定,應留給法律專業人士討論,
該部不便評論,彰化地檢署若上訴頂新案,需行政機關提供資料,該部將全力配合。
【網友意見】
Bingchen Lu:跟無罪提(推)定一點關係也沒有,明明無罪推定不代表東西能吃呀
梁直青:法律,只有黑白立判。食安,則是道德是非
司馬平:法官自然(由)心證,有罪無罪如果早已論定,寫出來判例,不過是本劇本,三
位法官決定有無罪,權力太過了
nakaru:如果回到有罪推定時代,差不多就是白色恐怖時代
Atwo:電機系教授來說有關食安的法律應該有罪推定真的是秀下限
k45446123:台灣真的該廢掉法治了,民粹治國就好
Chen Calvin:道德歸道德法律歸法律,如果這點分不清,怎能說是民主法治國家
machiusheng:無罪推定適用有$(錢)人
資料來源:《蘋果》網站、PTT實業坊(telnet://ptt.cc)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5-12-07 11:57:00
法條:我又被推出來當箭靶 明明我只講個基本 使用跟解釋
作者: richjohn (小港之虎)   2015-12-07 11:55:00
未來上面這些人都有機會當陪審員,你甘願給這種人決定嗎
作者: asjlk ( )   2015-12-07 11:55:00
李茂生懂得屁
作者: logojuju55   2015-12-07 11:53:00
看到一堆司法單位納邊PO自己多威多猛,多會查案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2-07 11:52:00
說穿了草案也是法律人寫的 只是會被立委協商改來改去
作者: qmei (活在當下)   2015-12-07 11:51:00
法律人真是有夠詭辯
作者: Zsanou   2015-12-07 11:51:00
想起自己吃進口油的前行政院長 …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12-07 11:51:00
判了無罪攻王成功... 事後再吵也無補
作者: logojuju55   2015-12-07 11:51:00
白玫瑰 立委什麼的,都最爛了^.< 大法官最棒了~~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5-12-07 11:49:00
所以台灣司法官最大的問題 他們最愛抱怨的就是人民把司法官當上帝 但真的 他們的權利就是上帝聽到那樣抱怨的司法官 真覺得是國家的可悲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12-07 11:49:00
被直接攻破最後一道防線, 再來怪刑法不嚴己經來不及了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5-12-07 11:49:00
嘴砲老頭跟綜藝咖互戰 哈哈 太搞笑
作者: logojuju55   2015-12-07 11:49:00
法嘴人:我們法律人最累了啦~還要幫立委擦屁股~~~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2-07 11:48:00
哪來的互槓?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12-07 11:48:00
前方戰線架起來, 還有幾組人馬能直攻最後防線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5-12-07 11:48:00
司法人員 如果還東一句法條沒有 西一句無法證明有罪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2-07 11:48:00
找各種疾病來硬凹他殺人的時候認知有缺失
作者: p23j8a4b9z (我是小牙籤~)   2015-12-07 11:48:00
實質影響力 就知道了 一件貪污 雙重標準 笑死人
作者: logojuju55   2015-12-07 11:47:00
法嘴人:選出這種立委,人民的素質可想而知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12-07 11:47:00
怎麼會要求別人証明你產品的問題 應該要自清啊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5-12-07 11:47:00
法律是拿來害人保護自己的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5-12-07 11:47:00
在怎麼立法 法條都是有限 有漏洞的 本來就要靠司法補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2-07 11:47:00
鄭捷殺人的時候法律人就會說阿社會 教育 才是防線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12-07 11:46:00
食物這種攸關種族安危的民生物品本來就該從嚴判定
作者: logojuju55   2015-12-07 11:46:00
台大法律最沒資格講話= =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12-07 11:46:00
八卦板不少法律人也是這德性 就愛在法律名詞上戰 沒大局觀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5-12-07 11:45:00
法官需要的是天秤的心 而不是啥無罪推定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2-07 11:45:00
刑法根本就不是防線 刑法說難聽一點是用來收屍的碰到殺人案的話 還有人會覺得刑法管太多太嚴呢
作者: p23j8a4b9z (我是小牙籤~)   2015-12-07 11:45:00
反正法律仁的尊貴專業 其他系魯蛇知識不足怎麼討論呢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12-07 11:45:00
刑法當然是最後防線... 問題是前方幾乎不戰而逃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5-12-07 11:44:00
我錯了原來右邊才是壞人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5-12-07 11:44:00
一堆其情可憫 人性未泯滅的理由 不就是基於無罪推定
作者: airvivi (air)   2015-12-07 11:43:00
全世界只有台灣賣黑心商品無罪也算是奇觀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5-12-07 11:43:00
講一句白的 無罪推定就是替有罪的人找理由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5-12-07 11:43:00
未看先猜左邊看面向是反派
作者: Rue168101 (友人A)   2015-12-07 11:43:00
理科的傲慢 愛戰文組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2-07 11:42:00
法律人的水準也只能挑概念毛病而已 法律概念以外的一竅不通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5-12-07 11:42:00
有罪推定不是回到白色恐怖吧 都現行犯你還有罪推定
作者: AnimalKing (哈囉)   2015-12-07 11:42:00
光套上毒油奸商就贏了 噁心本來就不等於有毒…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5-12-07 11:41:00
法律人最厲害的就是挑毛病阿 有啥好意外的
作者: cimic (螃蟹)   2015-12-07 11:41:00
黑心廠商:有作事
作者: p23j8a4b9z (我是小牙籤~)   2015-12-07 11:41:00
真的還滿奇怪的捏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2-07 11:41:00
系統把一些劣質法律人淘汰才對
作者: p23j8a4b9z (我是小牙籤~)   2015-12-07 11:40:00
文組人 遇到反核就不管專業 遇到法律就說回歸專業
作者: ipod89757 (福爾蘑菇)   2015-12-07 11:40:00
這兩個都黑黑的
作者: AnimalKing (哈囉)   2015-12-07 11:40:00
立懲罰性賠償的法 管你有沒有毒 不準你用還用就有罪哪個立委不想被捐錢敢喊聲的?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2-07 11:40:00
就是自卑文組法律人抓到別人概念不清的問題狂酸而已
作者: MrXD (Mr.XD)   2015-12-07 11:39:00
敵人沒倒 就先內鬥起來了
作者: logojuju55   2015-12-07 11:39:00
沒有互槓吧 就是單純文組想護航頂新,文組的還不快去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12-07 11:39:00
翻轉大師讓一堆人高潮然後說自己只是討論XDDD
作者: CharleneTsai (給他200塊去吃麥當勞啦)   2015-12-07 11:38:00
哀 不能好好合作嗎 一定要對嗆就是了兩邊的專業一起合作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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