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電子報201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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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辯護律師羅豐胤獲選為法官評鑑委員會律師代表,引發爭議。羅表示,公私分明自有
分寸。(
中國時報【林偉信、王己由、陳志賢╱台北報導】
彰化地院將頂新魏應充等人判決無罪引起社會譁然,魏的律師羅豐胤卻獲司法院聘任為下
屆法官評鑑委員,消息傳開,有人在司法官內部的「法官論壇」痛批,「大律師左手受雇
為大財團辯護,右手評鑑法官」,質疑羅不宜擔任法評委員,法官們還點名要求司法院長
賴浩敏「踹共」。
羅豐胤 第一高票當選
此外,資深媒體人黃越宏也指頂新把黑手伸進全國律師公會,他說,頂新在11月27日宣判
,但其辯護律師羅豐胤早在兩周前,11月12日就拿下全國律師公會580票最高票的法官評
鑑委員,頂新法官如被移送評鑑,將有「羅委員」護航,呼籲盡速修改法官法的「法官評
鑑辦法」。
司法院指出,依據《法官法》,這是律師票選出的委員,無從置喙。至於法官評鑑委員中
的律師代表,應否進一步規範資格條件,或強化法官評鑑委員會的迴避制度,司法院將審
慎研議。
護航頂新 多層保護?
全國律師公會祕書長何志揚也回應表示,法官評鑑委員的選舉是經過全國律師通訊投票選
舉,發出去近9000張選票,回收近2000多張,開票過程都有理監事代表監票,羅雖是最高
票,但對選舉結果不可能掌控。
全聯會上月票選出包括羅豐胤等3名代表後送交司法院,司法院日前通過羅等11名各界代
表,從明年1月6日起擔任2年的法官評鑑委員,這分名單昨在法官論壇被揭露,引發法官
們的批評。
法官論壇 批法評怪物
有法官指出,法評會在特定民間團體的施壓之下,已經變成怪物組織,身兼檢察官與法官
角色,球員兼裁判,不但可以調查後自行認定,甚至還擴權調查,範圍不以受請求評鑑的
事實為限,等於可以對法官無限回溯找碴。
法官們批評,法評會如此違反控訴原則的組織,等於是糾問制度的復活,司法院竟以法評
會屬行政調查性質,不受不告不理之拘束,輕輕帶過;痛斥程序正義,難道在法官身上,
就不能享有嗎?
另有法官要求司法院出面回應,並對法官評鑑委員會的運作及成員產生方式,提出質疑,
也讓頂新案爭議因這起人事案不斷延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