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渴愛女約3男 嘿咻後告性侵
完整新聞內文:
後悔初見面就上床 驗傷落跑告不成
2015年12月10日
【綜合報導】一名渴愛的二十多歲年輕女子,在PTT聯誼版(AllTogether)先後找了三名
男網友約會,且第一次見面都約到旅館嘿咻,但事後女子又都告三男性侵,檢察官調查後
發現,女子都是以交往為前提與這三名男子見面,發生性關係也是經雙方默許、同意,認
定三男均未違背女子意願嘿咻,處分不起訴。
家住新北市的女子提告指去年十一月間,她在批踢踢(AllTogether)聯誼板(簡稱O2板
),先後找了三位男網友約會,但三名男網友都在第一次見面時,把她帶到旅館性侵,她
不甘受辱決定討公道,因三名男網友分住不同地方,三案分由台北、新北地檢署偵辦。
以交男友為前提
北檢收案後,傳喚周姓男網友到案,周男供稱,二人約會見面後,因天氣冷兩人討論後決
定到北投泡溫泉,遂一起住進溫泉旅館,並自然而然發生性關係,完事後女方沒有不高興
,但他臨時有事先離開旅館,對方休息一會兒後才自行離開,周男並強調,絕未違背女子
意願性侵對方。
告訴人則稱,她上網是想要交男朋友,每次都以交男友為前提,與男網友見面約會,雖然
每次約會時,男方都會帶她進旅館,她不反對和男網友進旅館,「但我無法接受,雙方在
沒有愛情的基礎下,發生性關係。」
男方稱你情我願
檢察官再調閱告訴人的驗傷資料,發現案發後女子雖有到醫院驗傷,但驗到一半就突然表
明不驗,醫師還特地在證明書上註明,為何沒繼續驗傷的理由。由於沒有驗傷單佐證,又
沒有其他證據能證明女子遭性侵,檢察官因此以證據不足為由,不起訴周男。
另兩名挨告的男網友,則由新北地檢署偵辦,兩男都強調,你情我願與告訴人發生性關係
,未強迫對方,檢察官調查後發現,三案案情雷同,兩男均未違背告訴人意願,同樣不起
訴兩男。
一夜情注意事項
.先確認對方是否成年
.進出時最好有攝影機拍下你情我願的畫面
.未取得對方同意前,勿恐嚇、脅迫發生性關係
.最好在雙方清醒、沒有酒意的情況下進行
.過程中若對方不悅或反悔,應立刻停止行動
.應全程戴保險套做好保護措施,避免感染性病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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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1210/36946481/
備註:
這位女孩是性侵受害者,不能肉搜大家不要亂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