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醉男性侵老母 法官判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北市一名患有躁鬱症、酗酒的56歲男子,去年3月間因突失業心情鬱悶,約女友喝酒,酩
酊大醉的他返家後,竟性侵熟睡的80歲老母,老母極力反抗,還大叫「哇細恁老母(我是
你母親)」,兒子仍不為所動,直到女兒撞見哥哥的荒淫行徑,才驚呼堂哥前來幫忙制止
並報警。但台北地院認定,被告當時已醉到喪失辨識行為能力,昨判他無罪,且無須接受
監護治療。檢方不服,近日將上訴。
男子被捕時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01毫克,他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喝完酒後就失去意識,連
如何回家都忘了,更不記得有進入母親房間性侵她,但台北地檢署不採信,仍依強制性交
罪將這名醉男起訴。
台北地院開庭時,被告家人證稱當晚他已喝醉,有吵鬧、發酒瘋及站不穩的情形,且台大
醫院精神鑑定指被告已達酒精中毒程度,喪失辨識行為是否違法的能力,加上被告有躁鬱
症病史,法官認定他當時精神狀況已「完全無辨識能力」,而且他平時與女友見面時多會
做愛,當晚可能因此誤認老母是女友,醉前應無性侵老母的意圖,因此判他無罪。
至於家屬希望被告接受監護、強制治療部分,法官認為被告平日雖有酗酒習慣,但先前從
未發生醉後失控的情形,且當晚他是因為失業才喝醉肇事,所以這個事件應為偶發狀況,
難以認定被告有再犯及危害公安之虞,也就沒有接受監護處分的必要。
但檢察官質疑,案發當晚被告自行走路返家,是否醉到無法控制行為,有待商榷,且他躁
鬱症、酗酒狀況嚴重,有很高的再犯機率,若能接受監護,至精神機構隔離治療、戒酒,
會是對所有人最好的結果,因此決定提起上訴,並聲請再次鑑定,確認被告有無再犯的可
能。
律師曾嘉雯認為,法官判決矛盾,既然已認定該男有嚴重躁鬱症又酗酒,若不接受監護處
分的治療,難保以後不會再次侵犯其他至親或旁人。律師周逸濱則認為,被告是否可預見
醉後無法控制行為,而沒控制酒量的問題,應該才是判決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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