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自首8年 民法上…老婆還是她
2015-12-14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40415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徐男到中國假結婚,並迎娶黃女來台,8年前被依違反兩岸人
民關係條例判刑,徐男以為兩人婚姻關係已消滅,但身分證配偶欄仍註記黃女姓名,友人
提醒恐涉繼承問題,他才向民事庭提起「婚姻關係不存在」訴訟,民庭法官以假結婚事證
明確,判決婚姻關係不存在,讓徐男恢復「自由身」。
律師李慶峰指出,刑事和民事庭分為獨立體系,徐男假結婚被判有罪,屬刑法範疇,若他
沒提起民事訴訟,確認婚姻關係不成立或無效,該婚姻仍是「有效成立」,黃女甚至可在
徐男身故後,主張分配遺產。
為避免「刑民不同步」衍生問題,李慶峰建議政府,可於刑事判決確定後,考量增加由檢
察官、利害關係人或主管機關等,主動提起民事確認訴訟,保障善良第三人權益。
據了解,徐男貪圖3萬元人頭老公酬勞,90年1月由綽號「阿德」男子仲介,前往中國與黃
女結婚,再回台灣登記,黃女依親來台半年出境,從此下落不明,徐男擔心受假結婚拖累
,96年8月透過里長向警方自首,被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
名判刑5月,後減刑2月15日,得易科罰金6萬7500元。
法院刑事庭判定兩人假結婚,但民法上的婚姻關係並未消滅,14年來,徐男身分證配偶欄
上,仍寫著黃女姓名,今年初友人提醒他,民法婚姻身分存在,可能涉及自己與家人權益
,徐男才向法院提起婚姻關係不存在訴訟。
家事法庭法官何怡穎審理後,認為徐男刑事部分已判刑確定,假結婚事證明確,認定徐男
與黃女以合法掩飾非法,准許徐男請求。
附註: 好複雜唷,魯魯無法結婚似乎沒這個煩惱ㄒ_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