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部〉消保自治條例將修 增策展單位責任

作者: laaowaai (老外)   2015-12-15 10:36:37
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中部〉消保自治條例將修 增策展單位責任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法制局研擬修正「台中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部分條文,針
對在旅展販售的餐券、住宿券等常出現違規情況,影響消費者權益,除了業者本身必須負
責外,修正草案新增條文,要求策展單位對於參展廠商出現違規行為時,有義務阻止其在
展期繼續販售。
不景氣大型旅展往往成為民眾撿便宜的好機會,卻常發生旅展販售的禮券沒有履約保證,
或禮券金額與履約保證金額、所支付的金錢不相符等問題。市府在二年前率全國之先,舉
辦大型旅展禮券健檢活動,直接進駐旅展現場,協助教導消費者檢視所購買的禮券,讓禮
券的消費糾紛大為減少。
法制局正著手修正「台中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未來除要求業者改善外,也將要求策
展單位負起責任。法制局表示,參展廠商能群聚,並在短期間吸引大量消費者達成交易,
是因為有策展機構舉辦展覽活動,未來參展業者若被查獲違規行為,在其改善完畢前,策
展機構應拒絕業者繼續參展,並協助下架、停售違法商品或服務,違反規定者將處以三萬
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依照現行條文規定,發生消費糾紛後,民眾要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向台
中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必須當事人兩造均住在台中市、企業營業所在台中市
、契約訂定或侵權行為發生在台中市等。為方便市民保障自身權益,修正草案增列條文,
消費者住居地在台中市也能提出申訴或申請調解。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40618
5.備註:
終於有人知道這個問題了
本來策展單位就必須要順便監督啊,出問題都說這是你們兩邊的問題
我只是提供平台讓你們交易然後繼續放縱
支持
作者: kutkin ( )   2015-12-15 10:39:00
沒用吧,展覽都辦完了除非你能要求廠商押保證金給策展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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