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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長張花冠涉貪汙、洩密案 一審共判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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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5 11:04:00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歷經高雄地院3年審理,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涉貪、洩密一案,今(15)日宣判出爐。地
院依16個洩密罪判張花冠2年6月,得易科罰金,而洩漏大浦美二期標案底價部分,則依洩
密罪遭判1年8月,不得易科罰金。刑期相加則共4年2月;其胞妹張瑛姬則依貪汙罪遭重判
10年。全案仍可上訴。
據《蘋果》報導,高雄地檢署表示,在嘉義縣環保局垃圾車及資收車採購案中,張花冠涉
嫌利用縣長職權,授意胞妹和擔任縣府評委的吳姓大學教授合作,尋找有意行賄取得標案
的廠商。再由縣府邱姓科員交付草購計畫名稱、預算金額、建議的評委名單的等資料,並
與廠商協議回扣價碼。雖然張花冠矢口否認貪污洩密,但在檢方查緝過程中,除吳姓大學
教授外,還有其他兩位教授都坦承居中幫忙,並繳回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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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這時候宣判可不是好消息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