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de6510 (真情不必多說)
2015-12-16 10:55:1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1215/753351/
【更新】里長Line女「一起洗」 辯:里民服務
蘋果日報2015.12.16
陳姓里長喊冤:「與柯女也絕無不正常關係,一定會上訴。」梁建裕攝
台北市中正區陳姓里長,今年3月間以Line傳訊息給柯姓女志工「愛妻」、「寶貝」,柯
女住院時,丈夫王男保管她手機時發現,王男更在妻手機發現妻與里長互傳訊息「一起洗
」,王男指控陳姓里長破壞他家庭,求償60萬元,陳男辯稱是里民服務,台北地院不採信
,認定陳男與柯女有不正常男女情愫,破壞王男婚姻,判陳男賠20萬元;仍可上訴。
王男指出,1995年間他與妻結婚,原本婚姻美滿,2010年認識陳男,夫妻並支持他選里長
,不料,去年1月間,他發現妻帶女兒逛街時,王男也會出現,後來還在家中垃圾桶發現
北投溫泉泡湯及新北市「探索汽車旅館」發票,但他並沒去過這些地方,王男開始懷疑妻
與陳姓里長有不正常往來。
王男指控,今年3月間,王妻因腳受傷住院,王男替妻柯女保管手機,柯女手機即不時傳
來陳姓里長的Line訊息,內容為「愛妻」、「寶貝」及親吻貼圖,他進一步檢查妻手機,
赫然發現,竟有陳姓里長與妻摟肩靠頭照,對話內容中,陳姓里長還慫恿妻離婚、搬家,
王男認定,陳姓里長介入他家庭,提告求償60萬元。
陳姓里長辯稱,在Line中與柯女對話,是基於里長與志工間往來及照顧里民、服務里民的
心情寫照,並無介入對方家庭,法官認定,陳姓里長在與柯女的對話中,提及「洗澡」、
「一起洗」、「老公」、「寶貝」等語,已超乎里長與志工間的正常交誼,陳男指是服務
里民,更是狡辯之詞,法官認定陳男已破壞王男家庭,雖無證據顯示陳男與王妻有性行為
,但已造成王男精神極大損害,判陳男賠20萬元。
陳男今在里辦公室受訪喊冤說:「因經常辦活動,與志工媽媽們感情都很好,也常與他們
互稱『寶貝』、『愛妻』,『一起洗』是辦北投溫泉區『洗腳』活動時,簡化的聯絡內容
,自己有家長會長、青商會長等許多頭銜,不可能做違法的事,與柯女也絕無不正常關係
,一定會上訴,補強證據證明清白。」
柯女也罕見地出面澄清指出,與丈夫元月就協議離婚,但至今還沒簽,因之前與丈夫衝突
,目前分居中。柯女還說:「因擔任社區志工,大家關係都很好,丈夫指控的都是子虛烏
有的事,至於北投溫泉及摩鐵發票,真的不知從何而來。」(劉志原、張欽╱台北報導)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4-12-16 10:55:00
幹 止癢服務喔
自己有家長會長、青商會長等許多頭銜,不可能做違法的事
作者:
NeGe56 (- -)
2015-12-16 10:56:00XDDDDDDDDD
發票不曉得怎麼撿到的XD 對時間對監視器就瞞不住拉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15-12-16 11:00:00有擋症就是選民服務 沒有的話自己看著辦
作者:
lolic (lolic)
2015-12-16 11:02:00噁心
作者: onthesea (i am telegrammed) 2015-12-16 11:25:00
當北投人都白癡?
作者: showblue 2015-12-16 11:49:00
一起洗車不行膩
作者:
yjdi (yjdi)
2015-12-16 11:54:00兩位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