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也該對自己訂個下限?
你知道學名藥之所以是學名藥,它在專利法上與競爭法上的意義是什麼嗎?
你知道學名藥原本就已經是法定壟斷範圍外的正常競爭關係嗎?
你知道學名藥的自由市場化與競爭正常化,對於沒像你那麼有錢的一般人的用藥與健康
權益關係很大?
你想對學名藥定藥價下限進行反競爭處分的法律基礎是什麼?是創設超專利法與競爭法
的特殊國家法定次壟斷?還是基於藥商的憲法獲利權保障,對人民的健康權加以侵害作為
正當理由?
你知道健保的藥價黑洞不是用學名藥定價化就可補得起來的嗎?
你沒聽過Hatch-Waxman法案嗎?
你真的是唸法律出身的嗎?哎。
https://www.facebook.com/leonardhuang/posts/10206948724469508
發展生技產業很好 但如果過度向藥商傾斜 對民眾的健康未必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