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came (windim)》之銘言:
: 有行人無視綠燈的八卦嗎??
: 在路上
: 剛綠燈時,
: 一名婦人立刻走出來
: 無論大家如何狂叭
: 她依舊堅持
: 走好走滿
: 有無敵行人的八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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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所謂的「行人路權」,也就是行人使用道路、優先通行的狀況。人行專用道和行人
穿越道,是專門提供行人使用的,車輛不得侵占、行駛於行人專用道;而行人在使用穿
越道時即擁有路權,其他汽機車均須禮讓其優先通行。為保障行人安全,依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規定第一百零三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在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
行,遇有行人穿越時,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這項規定強調了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
擁有"絶對通行權"的概念。因此,當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時,依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是要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反正就是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或斑馬線上,不論有無闖紅燈都有優先權
在台灣行人的生命很難得到尊重,但燈號變了還慢慢走真的讓人起肚爛就是了
本肥看到燈號變了都會加速通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