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新聞,讓我想到鄧如雯殺夫案,我國司法史上第一次的殺夫案。
鄧如雯丈夫林阿棋最早時並非跟鄧如雯在一起,而是鄧如雯母親在賣檳榔時所認識的客人
,而後與鄧母在一起。林阿棋時任民進黨街頭部主任,後來鄧母因男方脾氣暴躁且有殺人
前科而欲分手,結果被林阿棋痛毆而後報警,警方逮捕後由時任民進黨中常委陳水扁,謝
長廷,顏錦福三人一起保釋。
之後林變本加厲對鄧母潑酸,以至右眼失明住院,林後來去醫院探望時見到當時僅15歲的
鄧如雯頗具姿色且年幼可欺,於是佯稱送鄧回家,鄧母不敢拒絕,在送回家後即將鄧女強
姦,事後由謝長廷居中協調說既然被上了就乾脆撤回告訴嫁給男方(當時強制性交罪為告
訴乃論)。鄧家為了自身安全只能同意鄧女嫁給林男。婚後六年,林對鄧家暴不斷,造成
鄧女多次離家,而林男找上鄧家並要求其妹"妹代姐職",當時林男背後有民代撐腰,鄧女
投訴無門。
在1993年10月27日下午六時,鄧酒後返家鬧事並揚言要殺鄧及其娘家,並動手毆打鄧女。
之後晚上九時,鄧女趁林男熟睡時以鐵鎚及水果刀殺害。鄧女原欲割腕自殺,而後聽到孩
子哭鬧聲,放棄自殺而自首投案。
想起這新聞再想到太陽花素質,只能說綠色執政品質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