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台灣的法官養成?

作者: yyvettee (自己過生活)   2016-01-06 11:36:12
※ 引述《wolfpaw (沃夫寶)》之銘言:
: 身邊很多法律系的
: 畢業後什麼事也不幹
: 連續好幾年
: 整天就是往補習班圖書館跑
: 腦中除了法條就是考法官
: 平常也不太有跟異性互動
: 據說考上再參加聯誼是常態
: 這樣子人生不會有點無趣嗎?
: 為什麼台灣要設計出
: 這種司法官養成途徑?
其實說實話,有這種疑問是正常的,但能否請鄉民們提出更好的養成途徑?
不可否認,現行考試制度確實只能篩選出法律素質不錯的人,
但所謂社會歷練、人道關懷、事實判斷...則無法透過國考判斷,
不過上面說的這些鄉民關心的東西,本質上就是無法透過考試判斷的
就算放入考題,一來會跟小時候的社會科目一樣,拿高分不等於有高道德
二來是具有價值判斷的東西,公平性會受質疑,且容易被主政者介入
舉例而言,如果考說你是檢察官,面對太陽花學運的情形警察來請示
請問該如何處理?
是要回答現行犯應依法逮捕呢?
還是要說這有法律規定以外的阻卻違法事由或屬言論自由而不處理呢?
因此要透過考試篩選上述事項,也有一定的困難性
另一個鄉民常質疑的恐龍法官
也就是「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與鄉民意見不一致
但一樣的,「事實認定」要怎麼透過考試、讀書來增強?
常有人說沒買過股票怎麼辦內線交易?沒經營過商業怎麼辦公司法?
以此類推,沒買賣過毒品怎麼辦毒品案件?沒偷過東西怎麼辦竊盜?
沒有去過XX小吃店,怎麼辦容留性交易?
其實法律跟很多學科一樣,都是進入職場後邊做邊學
(各個科系應該都差不多,除非是所謂建教合作,把工廠搬到學校
法律系要這樣的話,大概就要把法庭、犯人通通搬到學校了)
先下個小結論,現行制度下,至少可以篩選出一批「法律熟練」的人
而這批人進入法院後,再慢慢的增進其他方面的技能
(例如偵查技巧、突破心防、與警察之互動...)
但這些東西除非真的在這個位置,其他什麼社會經驗,
不能說沒有幫助,只能說實益不大。
(舉例來說,就算開公司當老闆幾十年,叫他來辦個毒販、走私看看,也是要從頭學)
但一個檢察官、法官,一個月可能就會碰到好幾件,經驗也迅速累積
這中間,當然會有特別厲害、普通跟不怎樣的,但這都不是考試看的出來的。
話說回來,也有人會建議那可以從律師轉任檢察官、法官,或是用陪審制啊
先談律師轉任好了,在律師出身的司法院賴院長上任後大開律師轉任之門
但實際執行的結果,不能否認確實有些不錯的律師轉過來
但真正做得很好的律師薪水往往高於司法官甚多,而欠缺經濟的誘因
導致實際轉過來很多是業務不怎樣,為了獲取更高薪水而來
而不是把這當成志業,這是實際的情形。
另外這些律師轉任因為受訓方式不同,經常在訴訟指揮、書類撰寫會有問題
甚至心態也沒有轉過來,都是無法解決的問題。
而所謂陪審,這就一言難盡了,簡單以現在司法院推行的觀審制來說好了
大概有以下幾個結論:
一、普遍量刑比法官輕。理由有:判那麼重被告會不會來找我麻煩啊、
這樣的行為要判到那麼重嗎(看到活生生的人跟鍵盤法官感覺是不一樣的)
二、在事實認定上,證據只要有三四樣,觀審員就會進入彌留或迷惘的狀態
即便再怎麼用白話文,都還是聽不懂。
三、法律適用就不用講了。
四、讓觀審員討論通常不會有結論,這時候如果法官跟觀審員說,
這種案子實務上大概怎麼認定,觀審員就會「喔~~原來是這樣」
要引進陪審不是不行,但陪審員認定事實是不需要理由的(投票表決)。
現在法官動輒寫數十頁、數百頁的判決去交代理由,
但人民普遍不想看、看不懂,卻選擇相信名嘴所講的,然後就跟著罵
(最常聽到的就是法匠,但依法判決不是最基本的嗎,
在鄉民眼中都變成「只會依照法律」,但不依法要依什麼?)
說不定引進陪審可以解決這些問題,但這就是人民的選擇了
(法官應該樂得輕鬆,可以不用寫判決太爽了,至於那些長得一副壞人臉
或被媒體或輿論不爽的就要小心了)
法律是門學科,制度的建立也有其專業考量,必須考慮的面向很多
現行制度縱有缺點,也一定有其優點。
至於原PO的問題,也許可以反問:
有更好的方式提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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