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陸挖我人才 吳思華:是好事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16-01-09 10:34:34
※ 引述《gentleman888 ()》之銘言:
: 陸挖我人才 吳思華:是好事
: 2016-01-08 15:30 聯合晚報 記者鄭語謙/台北報導
: 分享大陸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來台登徵才廣告,招攬100名教授、副教授等高階人才。
: 教育部長吳思華表示,國內培養的博士生畢業後,為世界其他國家或地區所用是好事,代
: 表能力被肯定,但因登廣告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需要和陸委會進一步認定是否有違法
: 。
: 教育部國際司專委劉智敏表示,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台灣人民可以到大陸工作
: ,到大陸任教職並非被禁止的範圍。有關第34條刊登廣告的規範,招聘教師也不屬於被禁
: 止刊登的內容,以廣告內容來看,並未違反法令。
: 劉智敏表示,人才招募範圍很廣,涉及人才流動,以全球人才競爭各國都可能來台登攬才
: 廣告,除了教育機構,各單位都可能面臨一樣的問題,因為涉及刊登廣告的普遍性原則,
: 到底哪些人或機構可以登,教育部還要和陸委會釐清定調。
: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去年10月在學校官網貼出台灣教師招聘的專頁,本周二起,直接登
: 台在報紙刊登徵才廣告,預計為全校30多系所招募100名台灣教授、副教授和助理教授。
: 對於台灣高階人才成為大陸人才庫,吳思華表示,台灣的博士學生培養,畢業後能被世界
: 上其他地區、大學進用是好事,代表我們培養的博士生水準被肯定,台灣是多元資訊社會
: ,流通的資訊管道很多,應讓資訊多元流動。
: 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不能來台刊登招生廣告,這次是刊登徵才廣告,有無違
: 法,吳思華表示,還沒收到相關具體資料,教育部會和陸委會進一步協商出相關規範。
: http://udn.com/news/story/6885/1429171
小弟在中國,用台灣博士頭銜,混了一陣子。
如果說台灣有崇洋媚外,感受大概是:
學術界:美國 > 歐洲 = 亞洲(台灣除外) >>>>>>>>>>>>>>>> 台灣土博
業界 :美國 > 歐洲 > 亞洲與其他 >>>>>>>>>>>>>>>> 台灣土博
中國的感受是這樣的:
學術界: 美國 = 歐洲 >>>>>>> 亞洲(包含港澳) > 台灣土博 > 中國土博
業界 : 美國 = 歐洲 >>>>>>> 亞洲(包含港澳) > 中國土博 > 台灣土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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