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urneytou (阿不拉不拉)》之銘言:
: 羅志祥為了不得罪他廣大的中國搖錢樹
: 甘願出賣台灣 跟祖靈 說出大家都是中國人的鬼話
: 也不是不能理解 也是個人認同的選擇
: 但我想問的是 難道羅志祥在台灣賺得不夠用嗎?
: 三張握手 五張抱抱 一張專輯要改版好幾次
: 這些薛台灣迷妹的錢還不夠他花?
: 一定要拉著臉 丟著祖靈 去賺中國的臭錢??
: 是不是我們給他們賺得太多了 把他的物質慾養太高?
: 不是常常有藝人在該音樂人其實抽很少 大家都不買專輯了 很難賺
: 我看那些不會唱歌的 小史 show 都賺很大啊
平心而論,
他如果不去中國發展,是真的會消失。
不然黃鞍幹嘛去中國發展?
不要以為中國是只有當紅藝人才會去賺錢,
台灣市場小但至少一直以來都是華人市場的指標。
在中國紅,沒人會覺得你真的紅,
但如果在台灣紅得起來,走到那裡都會紅。
所以更多是混不下去,找不到出路、沒有才華、
轉型失敗,像年過三十還是只會空幹被人看破手腳等的
過氣藝人跑去中國混飯吃。
中國那麼大,每一個省份就好幾個縣市,
就算只紅過一首歌,上台只會幹空氣三分鐘,也是立馬入帳五、六萬人民幣。
巡廻中國一趟繞一圈就一年多了。多巡廻幾次,就賺得比台灣多了。
所以很多在台灣已經沒市場的藝人,都消失去中國了。
其實也為中國人感到悲哀,都快成為台灣過氣藝人的回收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