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84歲回收老婦「綠燈」走斑馬線過馬路 遭

作者: HOLLYQOO (水槍鼠)   2016-01-21 10:06:34
※ 引述《asstitle (ass)》之銘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89360
: 婦人小跑闖紅燈 斑馬線上遭撞死
: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走斑馬線闖紅燈出車禍,到底誰該負責?
: 基隆市一名擔任清潔工的63歲黃姓婦人,昨日晚間11點多下班,
: 走路經過仁五路、精一路交叉口的斑馬線上時,
: 疑因發現自己闖紅燈,心急之下小跑步衝過馬路。
: 21歲何姓騎士見狀煞車不及,整台車朝黃婦撞下去,兩人均倒地,
: 何男趕緊起身查看黃女的傷勢,但黃頭部著地,已不省人事。
: 119到場趕緊將她送醫急救,搶救至今天凌晨2點仍宣告不治,
: 何男則身受輕傷,並無大礙。
: 基隆市警局交通隊交安組組長李文雄表示,這是本年度第4起死亡車禍,
: 也是第2起行人違規而致死的車禍,巧合的是,兩起車禍都在同一個路段發生,
: 相隔不到50公尺,且都是婦人闖紅燈而釀成悲劇,警詢後依過失致死罪嫌,
: 將何男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 李文雄指出,有網友傳出「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的說法,
: 其實應是「駕駛看到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應禮讓」,
: 換句話說,若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因闖紅燈而造成駕駛人「來不及反應」或「未看到」,
: 則行人亦應負肇事責任;
: 而駕駛人看到斑馬線上有人,卻未減速,反而想繞過他,若因此發生車禍的話,
: 駕駛的就要負擔絕大部分的責任。
: 李員呼籲,行人穿越馬路一定要遵守號誌,
: 並走人行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因為行人並無堅硬的外殼保護,
: 只要一與車子碰撞,往往死傷嚴重;而駕駛人行經路口亦需減速,
: 注意是否有行人穿越,方可將意外機率降到最低。
本來想說不甩你讓你去撞死人就算了。
不過看你在那邊拿鴻京當馬涼還沾沾自喜
實在看不下去
第一點,你舉的兩個案例根本不一樣
你舉的案例是突然衝出來的中年女子
所以在判決上可適用於無法反應
84歲老婦是推著手推車慢慢過馬路,而手推車在前
若是突然闖出,理應是手推車被撞擊,而不是老婦被撞擊
所以老婦突然使用手推車加速的機率根本很小
第二點,雨天視線不佳,車速本來就該慢,過路口減速這種常識根本就是小學生一年級課
本的教材,單元名稱叫做馬路如虎口,要是連這點都不知道,我建議你駕照拿去燒來取暖
比較合乎經濟效應
第三點
你提到防衛性駕駛,雨天老婦推著體積不小的手推車,緩慢過馬路,假設駕駛本身車速慢
會煞不住?都已經過馬路過一半了會看不到?
車速+雨天應慢行+過路口應減速+手推車可視面積大+推車亮藍色烤漆+行人通通過斑馬線應
禮讓+市區限速
這些因素可以完全無視,在那邊跳針,你也可以算是古往今來第一人了
老婦闖紅燈,依照比例原則,研究生可以降低部分賠償金,但是整體他還是會輸到脫褲,
這就是結論
戰三寶可以啦,但是拿根本不同情境來戰,你是在搞笑嗎?
自己都知道雨天視線不佳,過路口還不減速,怪誰?
作者: ikew (wei)   2016-01-21 10:07:00
作者: signm (sin)   2016-01-21 10:07:00
你是人的角度。但法律就是阿罵最大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6-01-21 10:07:00
相對路權, 不是絕對路權, 前陣子在日旅板有討論過了日本前陣子發生台灣遊客過馬路被巴士司機撞到的新聞
作者: jones2011 (σ゚▽゚)σ)   2016-01-21 10:08:00
不管是情、理、法,都是斑馬線行人占優勢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6-01-21 10:09:00
最近有兩次判決都是判行人要負n成責任
作者: jones2011 (σ゚▽゚)σ)   2016-01-21 10:09:00
但在不同國家,則是處理方式不一樣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6-01-21 10:10:00
行人闖紅燈遭機車撞傷各打50大板 - 蘋果日報|Apple Dail
作者: piece1 (...)   2016-01-21 10:11:00
那種人觀念不改,這種事情還是會發生。到時在上來苦苦哭哭
作者: justice0926 (賈斯提斯-專業廢文製造機)   2016-01-21 10:13:00
推你這篇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6-01-21 10:21:00
不行啦年輕人就是要全賠啦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6-01-21 10:21:00
給個推,但是我想提一下比例原則是公法上的概念,在車禍上通常用過失比例等字眼,沒看過在這邊用比例原則的
作者: HOLLYQOO (水槍鼠)   2016-01-21 10:24:00
感謝指點,這個是我學識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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