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警察可以擅自提供影片給媒體嗎?

作者: smilecc0619 (Doris)   2016-01-22 11:17:28
我週一與婦人發生糾紛,
過程中婦人有動手導致我受傷及辱罵我
因此我有請警察處理,
已報完案提告傷害及公然侮辱。
昨天警察打來問我,
因記者看到我ptt的po文找上警察,
再透過警察聯絡我希望能採訪此事。
我並未答應。
但是昨天tv*s就已經大肆播報我的新聞了,
而且還有影片,
影片看來就是警察提供的
(他們處理時全程錄影)
而且連姓氏年齡記者都知道。
今天協助我處理的警員林小姐說她有告知所長我未答應採訪,
其他她不清楚,影片應為局長與媒體間的事
於是我希望與所長聯繫。
鐵路警局某分駐所的黃OO所長很快回電,
我詢問他影片、姓氏、年齡為何可以提供媒體,
黃所長堅持他按規定處理什麼的,
影片可以提供,姓氏後面是OO,年齡沒說是記者自己查的...
我說我沒答應採訪,
所長大人:所以沒採訪啊(但直接報導了)
我:那難道不用告知我嗎
所長大人回嗆你自己不是也po在PTT嗎?
並說我不需要告知你。
真好笑,我願意po在PTT提醒大家
難道就代表我願意被媒體播報全國放送嗎?
原來所謂人民保母是這種態度,
我已為受害人,
只是將事發提醒跟我一樣身為媽媽的版友們,
我的父母跟婆婆都不希望我提告,
希望大事化小就好,
如今卻因為媒體報導家人、朋友及同事都知道這件事。
讓人覺得很受傷,也覺得不受尊重!
黃OO所長的態度更是強硬
難道警察這樣的行為真的可以嗎?
合情合理合法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01-22 11:18:00
宗瑞表示:
作者: angelgirl13 (火鍋少女13♥)   2016-01-22 11:18:00
哈 其實我也很想知道為啥媒體可以拿到那些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6-01-22 11:19:00
好奇+1
作者: devilhandlin   2016-01-22 11:21:00
高調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6-01-22 11:22:00
我也想知道
作者: sazanami726   2016-01-22 11:22:00
推,想知道
作者: TristyRumble (藍寶)   2016-01-22 11:22:00
媒體都會跟警消聯絡啊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1-22 11:22:00
警察個人密錄器影片內容提供,應該是沒問題但如果是公家密錄器(例:警車上行車紀錄器)那就有觸法問題
作者: dc151kimo (暱稱很麻煩)   2016-01-22 11:23:00
為了討好媒體,給影片是正常的…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1-22 11:24:00
但是公家密錄器觸法問題,是公家可以追究,不是你~
作者: ryoma9527 (無相)   2016-01-22 11:25:00
主管可以不給
作者: angelgirl13 (火鍋少女13♥)   2016-01-22 11:26:00
一群狼狽為奸的垃圾^^
作者: winxp5566 (魯魯魯宅)   2016-01-22 11:26:00
沒拿警棍請你吃就不錯了喇
作者: pj721911 (pj721911)   2016-01-22 11:26:00
就檢舉警察偵查不公開啊,不過這條只限有國民黨黨證的人
作者: mij (L`Arc~en~Ciel)   2016-01-22 11:29:00
每天都有固定報幾則警察新聞 有些看起來就像警察葉佩文
作者: LT134P (Azan)   2016-01-22 11:32:00
台中嗎? 是的話就不是很意外
作者: hellojames (HL)   2016-01-22 11:37:00
警察需要記者粉飾太平,記者需要警察餵新聞
作者: rock0747 (kick it)   2016-01-22 11:37:00
寫市長信箱阿 不過不知道有沒有用
作者: weakerman (戴上耳機躲進世界的角落)   2016-01-22 11:37:00
你可以告他賺一筆(認真
作者: tachikoma (塔奇庫馬)   2016-01-22 11:38:00
告他個資法啊
作者: yeaaah (♥ω♥)   2016-01-22 11:39:00
推樓上 告他 告他之前想辦法鬧大 不然你一樣吞下去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6-01-22 11:41:00
1告所長.
作者: yelbeer   2016-01-22 11:41:00
記者才不會管你或警察願不願意上新聞,又不是表特版不過滿好奇告下去結果是什麼,有告的話希望可以分享一下
作者: koreapig5566 (大聲陳平偉)   2016-01-22 11:46:00
可以,完全合法
作者: Utuxk (冠志)   2016-01-22 11:51:00
這真的還挺令人反感的
作者: Howard1984 (跟鄉民認真,你就真的輸了)   2016-01-22 11:52:00
去地檢署提告警察違反個資法及偵查不公開,之後就會跟你道歉了
作者: kobe0819 (嵐影湖光)   2016-01-22 11:53:00
打給督察室?
作者: arumtree (樹)   2016-01-22 11:53:00
推樓上 去告他就會道歉了
作者: ee4bdog (電子狗)   2016-01-22 11:55:00
是那則雞婆婦人亂碰小孩子揹巾的新聞?
作者: bigmao (馬不騾 B.M.)   2016-01-22 11:57:00
告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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