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ggypppp90 (小可愛是我:D)》之銘言:
: 曾永權則代表馬總統強調五點立場,分別為:
: 一、這是憲法責任,不是個人意見﹔ <多數黨組閣甚麼時候變憲法責任了,
難道是馬王政爭下半場的憲法責任?
甚麼是憲法責任,
扁政府時期立院不送名單讓監院空轉時,
立院最大黨馬英九任黨主席有義務要求黨團提送!
這才是憲法責任>
: 二、因為憲法規定行政院須向立法院負責;<這是立法權和行政權的區分制衡,
所以你要把兩權連結一起是想幹啥?>
: 三、憲法規定覆議與倒閣門檻都是二分之一﹔<全體委員1/2,你當立院只有兩黨制嗎!>
: 四、當年修憲主旨就說要任命多數黨接受人選﹔<扁政府時期,
不就是你國民黨不滿的院長,
你都要求下台嗎,
那時有提多數黨組閣嗎>
: 五、當年民進黨修憲提案也主張國會多數組閣。<提案修憲改多數黨組閣當然沒錯,
問題是你國民黨願意修憲嗎
唉,這邏輯到底是把人民當白痴嗎?>
: 4.完整新聞連結(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582609
: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