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我國性侵是否判的太輕?

作者: minicg47482 (*城市蚊子*)   2016-01-26 10:22:49
※ 引述《needsun (needsun)》之銘言:
: 2011年原本有立委提案仿效「美國梅根法案」,要求公布性侵犯個資,
: 若性侵犯再犯機會高,可施化學去勢。但是最後這兩部分修法都未納入
: 可是事隔那麼多年 政府仍提不出有效對策
: 兒童遭性侵新聞日日上演 難道不該再修法加重及防治嗎?????
: 真的很讓人憤怒~
台灣的法律一直都很奇怪呀
性侵、強暴,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吸毒:最重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
去國外買超過限定定額的藥: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1000萬以下罰金
怎麼看都覺得莫名其妙...
尤其性侵強暴罰的真的太輕了...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6-01-26 10:23:00
強暴判太重 那以後仙人跳更盛行
作者: sysop5566 (批踢踢半熟手)   2016-01-26 10:23:00
業務過失殺人 好像也沒5年
作者: justice0926 (賈斯提斯-專業廢文製造機)   2016-01-26 10:30:00
因為有錢人小孩 會性侵 會吸毒 不會去國外買藥 懂???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6-01-26 11:03:00
不然那種仙人跳或已經和解的怎麼辦
作者: ericchang476 (哈哈)   2016-01-26 12:00:00
應該說帶藥會破壞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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