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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九大隊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有民眾利用國內知名動漫及遊戲社群網站巴哈姆特,宣
稱其具10年以上訴訟及行政公文往來經驗,協助各類案件無數,其成功率極高,藉此手法
招攬民眾付費代撰訴訟書狀,而範圍包括民事、刑事、行政、強制執行、非訟等,甚至採
包案制。該位網友還自設網路空間打出價目表替民眾打官司寫訴狀,警方認定此舉已明顯
違反律師法及刑法詐欺罪展開調查。
警方表示,訴訟行為乃當事人在訴訟中所為之法律行為,其中所為攻擊防禦行為攸關當事
人權益至鉅,而代理當事人為該項訴訟行為,必須以考試合格律師為宜。刑事局偵查第九
大隊與屏東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一隊共組專案小組,過濾網路IP調閱資料後發現現居屏東
潮州的曾偉勛(37歲)使用GOOGLE網路硬碟空間架設執行律師業務廣告網頁涉嫌重大。當
天搜索逮捕曾嫌並查扣電腦主機、帳冊及客戶告訴狀、委任狀等司法文件。
曾嫌落網後坦承犯行,警訊後已違反律師法和詐欺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警方並根據
查扣資料擴大清查被害人及財損金額。曾嫌架設「加路那克免費法律諮詢」網站,以低於
委託律師行情約4成價格接受委託。並強調「站長雖非律師、沒錯、站長就是屌,這屌是
建立在打死一堆律師屍體上」「認為律師很行,請自便」藉此誆稱有不亞於專業律師的勝
訴率。
但幹員瀏覽網站卻發現曾男文章文法字詞錯誤百出,且曾男落網後向警方供稱由於會員委
託人數破百、每天撰寫各類書狀工時逼近20小時,警方以每個訴狀萬元計算,粗估其不法
獲利超過百萬。警指出,雖然曾男強調有說明自己不具備律師身分卸責,但警方說曾男接
受訴訟委託或告訴代理之行為明顯違反律師法等規定,建議民眾聘請告訴代理人或進行法
律訴訟時,可上法務部網站或各地律師公會查詢聘僱對象是否有合法資格。(突發中心記
者張君豪/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