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7天內退貨 店家硬討運費
2016/02/15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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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廷羲.新北報導】網路服飾品牌「9th Street第九大道」處理退貨,竟要消費者負擔
運費,挨批太扯。對此,經營9th Street第九大道的奇果行銷設計企業社拒回應。消保官
批,賣家漠視《消保法》,非常不合理,建議民眾向消保會申訴。
負擔運費一百元。
黃小姐說,她引用《消保法》,主張網購退貨時,消費者無須負擔任何費用,對方仍堅持
要她補貼運費,「真的很傻眼。」
對此,經營9th Street第九大道的奇果行銷設計企業社則拒絕受訪。黃小姐最終拒付運費
,一月三十日賣家雖取回退貨商品,截稿前尚未完成退費。
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指出,《消保法》明訂,消費者使用網路、通訊交易,得在七日
內無條件退貨,且無須負擔任何費用,此案業者明顯違法,民眾可向消保會申訴。他說,
網路賣家無實體店面,成本原本就較低,吸收運費實屬合理。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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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表示,她網購衣服因尺寸不合退貨,但賣家竟要她負擔一百元運費(紅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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