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不清楚)》之銘言:
: 奇摩新聞
: 維冠遭假扣押建築師 妻欲提領千萬元遭拒
: 台南市永康區的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市府向當初的建商林明輝及兩名建築師鄭進貴及張魁
: 寶提出財產假扣押。鄭進貴的妻子上午要到銀行提領先生戶頭的大筆現金,遭銀行拒絕。
: 台南市政府在上午接獲台新銀行通報,鄭進貴的妻子到銀行要提領鄭進貴戶頭裏的現金新
: 台幣1000多萬元;但行員已注意到市府提出假扣押的新聞,以沒有委託書等理由暫時拒絕
: ,鄭妻隨後就離開。
: 台南市政府法制處長蕭博仁表示,上午已將法院開出的假扣押裁定書交給銀行,避免損及
: 維冠金龍大樓受災戶的權益。
: http://0rz.tw/ex3ya
: 備註:
: 行員OS:想技術犯規,門都沒有
關於假扣押一事,我有些不明白
程序上聲請假扣押,必須要先到法院遞狀,遞狀同時要繳費
繳費完之後,還要經過分案,才能決定法官
法官要審酌案情之後,才能下裁定
平常這種案件處理不會有太大問題
但這次假扣押的時間是在年假休假的期間
我知道刑事庭,為了羈押案件會有留守的法官
但什麼時候連民事庭也有法官留守了?
是我太孤陋寡聞了嗎?何況這一次還要繳費,難道連假日也可以繳費遞狀了?
另外關於建商被羈押乙事,也出乎我意料之外
平常到底有多大的機率,涉犯的只是過失致死
「刑期二年以下,宣告刑很少超過一年的情形下」
竟然會用到羈押的手段,難道沒有違反比例原則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