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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首位外籍受難者 法院判賠日人遺族600萬
3.完整新聞內文:
日籍男子青山惠先於1947年二二八事件期間在台失蹤,被二二八事件基金會認定是首位外
籍受難者,同意賠償600萬元,但因內政部指示拒賠,基金會因此駁回青山家人賠償申請
,其子青山惠昭為此跨海打行政訴訟,主張內政部不應干涉基金會的決議。台北高等行政
法院今判青山惠先之子青山惠昭勝訴,二二八基金會須賠償600萬元,可上訴。青山惠昭
是首位因二二八事件獲賠的外籍受難者家屬。
青山惠先在台遇上二二八事件後失蹤,後經日本沖繩法院宣告死亡,其子青山惠昭認為父
親因二二八事件遇難,向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申請賠償,基金會調查後認定青
山惠先是二二八事件首位外籍受難者,同意賠償600萬元,但內政部以台籍慰安婦赴日求
償失敗、台日沒有平等互惠賠償案例及《二二八事件及賠償處理條例》不保障外國人等理
由,發函給基金會指示不准賠償,基金會因此駁回青山家人賠償申請。
青山惠昭(64歲)去年來台出庭受訪說:「父親在台灣的天國看著我。」他表示,父親於
1933年從日本來基隆捕魚謀生,後來與母親在台灣生下他,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父親被日
本徵召到越南打仗,戰後不知妻小已因戰亂返日,與堂哥到基隆尋親時,遇上二二八事件
,2人為躲避國民政府四處抓人,打算躲到山上,但青山惠先告訴堂哥要回住處拿東西,
從此音訊全無。
30多年前,青山惠先的家人向沖繩法院聲請死亡宣告獲准,二二八基金會根據當地媒體報
導和學者調查,認定青山惠先是首位外籍二二八受難者,青山惠昭據此申請賠償,基金會
原本同意賠償600萬元,但遭內政部以《二二八事件及賠償處理條例》沒有將外國人列為
賠償對象等理由打回票。
青山惠昭先前受訪曾說,母親得知父親在台失蹤後,癱倒在地崩潰哭泣,最後不顧親友勸
告,執意獨力將他扶養長大,不願改嫁,時常感嘆丈夫「莫名其妙就過世了」。現居沖繩
的青山惠昭還說,自己在台灣出生,台灣是他的故鄉,希望透過訴訟安慰父母在天之靈。
(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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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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