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新頭殼
2.完整新聞標題:
時力擬交接條例草案 提總統任期縮減條款
3.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19日正式開議,時代力量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提出黨版《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
草案,除了訂定交接相關規定外,執行黨主席黃國昌也特別提到,黨版條例草案特別規範
立法院設交接監督委員會、仲裁爭議法案,鑑於目前交接期過長,時代力量也特別在草案
中規範,交接期逾60日者,現任總統與候任總統經過商議,獲得全體立委3分之2同意後,
得提前其卸任日期。
黃國昌指出,黨版《交接條例》草案中,重點在於設立總統副總統當選人辦公室辦理交接
事務,所需經費由主管機關總統府編列預算支應;立法院則在交接期間得由院長召集設立
總統副總統交接監督委員會,委員11人,由各政黨比例分配之,但每黨團至少1人,得請
求各行政機關到會備詢或提出書面報告。
在總統當選人與聞國政方面,除國安機關應向當選人報告情資外,當選人得請求現任總統
及行政院長提供中央行政機關進用之政治任命人員名冊及公營事業、具官股之民營事業、
政府指派代表出任之社團法人等董事、理監事名冊,以利總統當選人了解。
在看守期間政務推動方面,黃國昌說,有別於民進黨版《交接條例》規範,總統當選人認
定為爭議性政策命令預算,均應暫停執行,時代力量版則是指出,當選人若認定為爭議法
案,但遭現任總統拒絕者,經由立法院院會討論決議後,才暫停執行,避免純粹以當選人
意志為主,產生爭議。
黃國昌說,最大問題是交接期間過長,因此,時代力量特別訂定,預定交接期間逾60日者
,經現任總統、副總統與總統副總統當選人商議,並獲得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後,得提
前期卸任知其日,當選人則於同日宣誓就職。
不過,黃國昌也坦言,若現任總統不願意與當選人商議,黨版草案也未規範強制下台機制
,「不願意就沒辦法」,時力黨團總召徐永明則說,該條例訂定,是希望政治人物,特別
是總統馬英九及總統當選人蔡英文,發揮政治智慧處理問題。
不過,由於國民黨團對於《交接條例》看法保守,甚至提出要經過公聽會等程序再行立法
,媒體詢問,是否能趕在520前立法?黃國昌認為,本案不是今天才碰到的問題,而是從
2008年一路討論至今,「辦公聽會是好事,但不會因為辦公聽會,就來不及在520前通過
」。他強調,在看守政府期間,最重要的角色就是立法院,未來應亟需解決爭議問題、並
將重大法案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時代力量也會盡最大努力。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02-19/70313
5.備註:
這篇講比較清楚
其實就只是一個奢望政治人物有政治智慧的一個可進行流程而已,沒有強制性,宣示意味
比較濃厚
光現任正副總統與候任正副總統商議下台接棒這就100%不可能了。
不過講難聽話,別提馬英九了,我不相信有哪個人當總統會願意提前自己辭職下台...
除此之外,時力版本的交接條例與民進黨版本的,主要內涵與方向是相同的,作法不太一
樣而已,不過民進黨版的給予候任總統的權力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