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時力擬交接條例草案 提總統任期縮減條款

作者: minicg47482 (*城市蚊子*)   2016-02-19 10:59:38
1.媒體來源:
新頭殼
2.完整新聞標題:
時力擬交接條例草案 提總統任期縮減條款
3.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19日正式開議,時代力量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提出黨版《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
草案,除了訂定交接相關規定外,執行黨主席黃國昌也特別提到,黨版條例草案特別規範
立法院設交接監督委員會、仲裁爭議法案,鑑於目前交接期過長,時代力量也特別在草案
中規範,交接期逾60日者,現任總統與候任總統經過商議,獲得全體立委3分之2同意後,
得提前其卸任日期。
黃國昌指出,黨版《交接條例》草案中,重點在於設立總統副總統當選人辦公室辦理交接
事務,所需經費由主管機關總統府編列預算支應;立法院則在交接期間得由院長召集設立
總統副總統交接監督委員會,委員11人,由各政黨比例分配之,但每黨團至少1人,得請
求各行政機關到會備詢或提出書面報告。
在總統當選人與聞國政方面,除國安機關應向當選人報告情資外,當選人得請求現任總統
及行政院長提供中央行政機關進用之政治任命人員名冊及公營事業、具官股之民營事業、
政府指派代表出任之社團法人等董事、理監事名冊,以利總統當選人了解。
在看守期間政務推動方面,黃國昌說,有別於民進黨版《交接條例》規範,總統當選人認
定為爭議性政策命令預算,均應暫停執行,時代力量版則是指出,當選人若認定為爭議法
案,但遭現任總統拒絕者,經由立法院院會討論決議後,才暫停執行,避免純粹以當選人
意志為主,產生爭議。
黃國昌說,最大問題是交接期間過長,因此,時代力量特別訂定,預定交接期間逾60日者
,經現任總統、副總統與總統副總統當選人商議,並獲得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後,得提
前期卸任知其日,當選人則於同日宣誓就職。
不過,黃國昌也坦言,若現任總統不願意與當選人商議,黨版草案也未規範強制下台機制
,「不願意就沒辦法」,時力黨團總召徐永明則說,該條例訂定,是希望政治人物,特別
是總統馬英九及總統當選人蔡英文,發揮政治智慧處理問題。
不過,由於國民黨團對於《交接條例》看法保守,甚至提出要經過公聽會等程序再行立法
,媒體詢問,是否能趕在520前立法?黃國昌認為,本案不是今天才碰到的問題,而是從
2008年一路討論至今,「辦公聽會是好事,但不會因為辦公聽會,就來不及在520前通過
」。他強調,在看守政府期間,最重要的角色就是立法院,未來應亟需解決爭議問題、並
將重大法案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時代力量也會盡最大努力。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02-19/70313
5.備註:
這篇講比較清楚
其實就只是一個奢望政治人物有政治智慧的一個可進行流程而已,沒有強制性,宣示意味
比較濃厚
光現任正副總統與候任正副總統商議下台接棒這就100%不可能了。
不過講難聽話,別提馬英九了,我不相信有哪個人當總統會願意提前自己辭職下台...
除此之外,時力版本的交接條例與民進黨版本的,主要內涵與方向是相同的,作法不太一
樣而已,不過民進黨版的給予候任總統的權力更大一些。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6-02-19 11:00:00
為什麼要叫時力 不能叫代量嗎?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6-02-19 11:00:00
正解 但黨工會出來反對
作者: maxdi (:I" )   2016-02-19 11:01:00
提前交接有夠智障的,那幹嘛還設任期
作者: AwokeN   2016-02-19 11:03:00
宣示意味濃厚跟做秀意味濃厚不知道差別在...?
作者: e7660239 (DL)   2016-02-19 11:04:00
宣示意味濃 跟作秀成分有99趴像 沒關係是時代艇就對了
作者: mark2326 (U質宅宅)   2016-02-19 11:05:00
這已經違憲了吧
作者: donotggyy (不要機機歪歪)   2016-02-19 11:05:00
因為狗黨把選舉提前造成交接期過長
作者: flushwing (專業邊緣人緋翼)   2016-02-19 11:06:00
總比連秀都不做的好
作者: donotggyy (不要機機歪歪)   2016-02-19 11:06:00
只要提前交接一次,以後就是1月選舉3月交接
作者: joeydai (dieErholung)   2016-02-19 11:06:00
請問哪裡違憲?草案裡有沒有說總統任期必須縮短到少於4年
作者: SuperUp (( ̄▽ ̄#)﹏﹏)   2016-02-19 11:06:00
不如把選舉投票日和任期改正常點 就不會有留守問題囉還有罷免法什麼時候要修丫 像馬這樣選上變皇帝ok嗎?
作者: puput (哈亞多)   2016-02-19 11:09:00
沒強制力的法律 花時間弄這個幹嘛 要就改投票時間
作者: fuxin999 (高雄鹽埕旭)   2016-02-19 11:11:00
昌昌幹嘛脫褲子放屁4月20才選總統不就好了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6-02-19 11:12:00
沒違憲 呵呵果然顏色對了 什麼屁話都對的
作者: donotggyy (不要機機歪歪)   2016-02-19 11:13:00
那就期待民進黨有魄力把總統立委選舉分開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6-02-19 11:13:00
組閣時在那靠北不能違反憲政體制現在呢 顆顆
作者: realmask   2016-02-19 11:14:00
這完全沒有意義= = 怕看守期長 直接訂死選舉日 搞這做啥
作者: flushwing (專業邊緣人緋翼)   2016-02-19 11:14:00
如果提前交接違憲,那提前選舉算不算違憲
作者: poeoe   2016-02-19 11:14:00
總統任期都規定四年 提早上台是之後要提早下台嗎
作者: realmask   2016-02-19 11:15:00
還好DPP獨自過半 不然這真是找蔡英文麻煩
作者: flushwing (專業邊緣人緋翼)   2016-02-19 11:15:00
啊就直接辭職啊,還不簡單
作者: Gamelop (GameLOP only )   2016-02-19 11:16:00
你現在去說服蔡準總統縮短 就沒事啦
作者: e7660239 (DL)   2016-02-19 11:16:00
直接辭也輪不到下任總統阿xd
作者: donotggyy (不要機機歪歪)   2016-02-19 11:16:00
提早上台一樣做滿四年下台啊
作者: poeoe   2016-02-19 11:16:00
改選舉日就能解決的東西 還定這種完全沒強制力的法條
作者: e7660239 (DL)   2016-02-19 11:17:00
就說跟作秀99趴像惹 管它時代挺就對了 不挺的都是扯後腿
作者: flushwing (專業邊緣人緋翼)   2016-02-19 11:22:00
就有人不好好交接啊,不然哪有必要搞這些
作者: poeoe   2016-02-19 11:24:00
搞這些完全沒強制力的東西有什麼用啦 浪費立重要法案時間
作者: flushwing (專業邊緣人緋翼)   2016-02-19 11:29:00
趕快建立慣例不重要?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16-02-19 11:42:00
憲政秩序都沒了,立法改憲法的規章?這是國中還高中的程度?
作者: richjf (jeff)   2016-02-19 11:46:00
時力選上就腦殘化了?換了位置腦子就進水…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16-02-19 11:46:00
沒違憲,呵呵,按錯推了
作者: hosen (didi)   2016-02-19 11:48:00
法本身就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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