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法案可以看出時代力量黨團有兩大問題:
1. 不認真
2. 沒邏輯
看看他們講的第二條:
第二,他們主張人事凍結,現任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交接期間,不得任用
或遷調簡任級公務人員。
這個早就有法了。
我知道你們懶得找,我幫你們擷取一下:
連結:http://goo.gl/wiqttq
銓敘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之一:
各機關首長於下列期間,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
六、憲法或法規未定有任期之中央各級機關政務首長,於總統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
連任時,自次屆該項選舉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宣誓就職止。地方政府所屬機關
政務首長及其同層級機關首長,於民選首長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時,亦同。
也就是說,時代力量要在時代力量版本的《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裡面,規定一條
在銓敘部的《公務人員任用法》中已經明文規定的事情。
你說簡任級,那也只要「修法」,只要修改《公務人員任用法》就好,根本不需要
再提案「新法」。
這不是不認真是什麼?
助理幹什麼吃的? 要擬法案之前不會先去看相關法案嗎 ?
至於第三條,
總統副總統交接期過長,是因為總統太早選。
以前總統在 320 選,520 交接,兩個月看守期,根本就剛剛好。
今年因為總統提前選,才造成看守期變長的問題。
所以要解決,最簡單、也是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把總統選舉移回 320。
應該是總統選舉的時間配合總統任期結束時間,而不是總統任期以總統選舉日期來規範
總統任期。
不然哪天立法院突然發神經通過一條總統選舉在任期第三年就選,那總統任期不就變成三
年?
這是很簡單的邏輯問題。
現在最應該改的反而是以下幾點:
1. 總統選舉移回 320。
2. 立委選舉時間。
幾乎所有真正的民主國家都有期中選舉,一般來說就是國會選舉,台灣卻沒有。
縣市長選舉不能看做期中選舉,因為縣市長選舉更看重的是各縣市單獨的發展規劃,
而非中央,真正國家級別政治意義的選舉是國會選舉。
3. 直轄市基層選舉。
現在直轄市人口佔了超過一半的人口,但是直轄市的各區卻沒有基層選舉。
這是反民主的,就連苗栗那樣的縣,都有最基層的鄉鎮市級選舉,板橋區卻沒有?
時代力量這法案這樣看來除了要把馬英九弄下來以外,沒有任何作用。
因為相關法條早就有規定了,而且還沒有針對真正應該改革的方向來提法案。
根本就是做政治鬥爭。
※ 引述《woudy999 ()》之銘言:
: 時代力量公布總統交接草案! 主張馬英九320提前卸任
: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 立法院新會期今天開議!時代力量黨團約上午公布《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主張
: 「若預定交接日超過60日者,現任總統、副總統與總統當選人商議,並獲全體立法委員
: 2/3以上同意後,得提前卸任」。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希望現任馬英九、新總統蔡英文
: 能夠發揮政治智慧自行協商,320就提前交接。
: 時代力量黨團19日上午舉辦記者會,黨主席黃國昌當場公布《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
: 》,並指出這個版本不是他們第一個提出來的,早在2008年4月18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呂
: 學樟都提出類似版本,「歷經這麼久,早就應該完成法律今天都沒完成,某個程度上面來
: 說一種遺憾」。
: 黃國昌表示,這個交接草案有3個重點。首先,針對政權交接,他們主張設立一個11人的
: 「監督交接委員會」,若行政機關發布重大政策,皆須交由監督委員會審理,並得請求中
: 央機關備詢或提出書面報告。第二,他們主張人事凍結,現任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交
: 接期間,不得任用或遷調簡任級公務人員。
: 最後一個,黃國昌表示,他們主張「總統當選人之與文國政」,總統當選人於交接期間開
: 始後,得請求現任總統及行政院長提供中央告行政機關進用之政治任命人員名冊、公營事
: 業或具官方股份之民營事業之理事、董事或監事名冊、交接期間所欲推動及續行之重大政
: 策內容。
: 是否可以趕在520前完成立法?黃國昌說,這個法案從2008年就到現在,已經有很長一段
: 討論時間,時代力量黨團也堅持把交接條例列為黨團優先法案,他相信可以在期限內完成
: !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219/6498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