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掃墓進入私人土地會怎樣嗎?

作者: kuro (支那啃民黨 凸 ̄▽ ̄凸)   2016-02-28 09:57:23
※ 引述《jim31117 (小威)》之銘言:
: 大家好,小魯客家人
: 今天掃墓,今年地主把我們祖先的墳墓用東西圍起來
: 上面寫私人土地請勿進入
: 我們家的老人們執意要進入拜,地主剛剛來拍照了,說報案了,請問警察來會拿我們怎樣
: 嗎?
: 法律上適用哪一條呢?感謝各位
嗯嗯,google大神表示可以參考去年此篇新聞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77117
祖墳位在別人家 子孫翻牆掃墓送法辦
內文末段有說:
新竹縣議員、執業律師林思銘說,依刑法第306條第1項:「無故侵入他人住宅、
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
金。」但成立要件是「無故」,掃墓是正當理由,應不構成。
但林思銘也說,依民法第767條:「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
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地主有權要求墓主遺族
遷葬、拆墓還地,對方不願配合,可透過訴訟強制執行。
結論:沒有刑責,但可能被民事要求強制遷離。
作者: Xhocer (以前也很快樂)   2016-02-28 09:58:00
所以結論是趕快遷墓吧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6-02-28 09:59:00
遷墓
作者: Balders (無限希望 無限未來)   2016-02-28 10:00:00
先和解再遷墓
作者: keigos (好想抓住幸福)   2016-02-28 10:00:00
花電錢和解吧
作者: versace (smoking frog)   2016-02-28 10:00:00
如果墓地是你們的,只是外圍土地是他人的,又另當別論
作者: jim31117 (小威)   2016-02-28 10:06:00
感謝大大,手機沒電沒想到google可用,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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