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藍委提案:建築師借牌 擬加重刑責

作者: Davichi5566 (我們不會再見面了)   2016-02-28 11:04:21
維冠殷鑑…藍委提案:建築師借牌 擬加重刑責
2016-02-28 03:46
聯合報 記者鄭媁/台北報導
二○六南台強震造成多人傷亡,檢調查出倒塌的維冠金龍大樓為建商借牌營造。鑑於現行
「建築師法」對借牌行為僅予以撤銷或廢止開業證書,相較其他專業技士規範來得寬鬆;
國民黨立委徐榛蔚擬修訂「建築師法」,對建築師借牌行為加重刑責,草案前天已交付內
政委員會等待審查。
徐榛蔚認為,建築師執行的業務多在公共建設、國人居住空間等生命安全財產,更需課以
高度道德責任與嚴格的標準規範;現行條文對於建築師借牌的違法行為,僅處以撤銷或廢
止其開業證書,但其他專業證照人員,若出借執業章證給他人執行業務行為的罰則、科刑
,都是從嚴規範。
提案說明指出,未取得建築師資格的人違法使用建築師章證,明知其不具相關資格,只為
圖便宜行事,以借牌形式實施建築管理行為,若因此致人死傷,應課以連帶責任。
草案條文參考國內「會計師法」、「醫師法」等專業證照人員法規對於借牌行為的規範,
並參考刑法關於業務過失致死的刑度,提出修正。違者最高處五百萬元罰鍰;若因其借牌
行為致人受傷者,處三年以下徒刑;致人死亡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根據行政院提出的「建築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雖大幅增加法規完善,但對於借牌行
為並未課以罰鍰或刑責,僅將「建築師事務所」納入相關規範。
http://goo.gl/hUfNJY
作者: adsl30172 (keyman)   2016-02-28 11:05:00
在野正常運作了!推
作者: kumabartho (kuma)   2016-02-28 11:06:00
終於想到要做事惹
作者: CYL009 (MK)   2016-02-28 11:07:00
要死人才有罰則喔 @.<
作者: xdaymonx99 (xdaymonx99)   2016-02-28 11:08:00
感覺要有傷亡才有刑責 太輕了
作者: WeGoYuSheng ( ♂開啟另一扇薇閣的門♂)   2016-02-28 11:08:00
醒了喔?
作者: kuro (支那啃民黨 凸 ̄▽ ̄凸)   2016-02-28 11:09:00
[@﹏@] 致人受傷者,處三年以下徒刑;
作者: wa79997 (wa79997)   2016-02-28 11:09:00
以前不用現在才在用 非要被換下來 才做事
作者: w76530   2016-02-28 11:13:00
500萬四年半,好怕喔....
作者: mycattells (kaku)   2016-02-28 11:18:00
四年半算重,錢都領飽了吧?
作者: MadeTW   2016-02-28 11:19:00
終於學會說人話了...早學會今天就不會這樣了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2-28 11:20:00
看吧 果然該讓國民黨在野 超盡責的
作者: DIDIMIN ( )   2016-02-28 11:26:00
藥師,會計師要不要也順便查一查
作者: GABA (asdf)   2016-02-28 11:26:00
要嚴抓吧
作者: James0707   2016-02-28 11:32:00
kmt回神啦
作者: ericleft (呆鵝誤我一生~~)   2016-02-28 11:33:00
建議所有的師字輩都要加重刑法刑責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6-02-28 11:36:00
向這麼輕的罰則 有什麼用呢?
作者: jennywalk   2016-02-28 11:37:00
所有的高考專技人員借牌都要重責吧?
作者: reil (REIL)   2016-02-28 11:56:00
借牌本來就是違法,政府不管還要推拖
作者: Subaudition (弦外之音)   2016-02-28 11:59:00
一堆職業都有借牌 真的要管的話全都查一查吧
作者: L78G (DirtBerg)   2016-02-28 12:02:00
只罰500萬 ,果然是沒用的k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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